6月13日,67名上海驴友在位于浙江宁海与天台交界的山区游玩时,因暴雨被困。接到警情后,当地消防救援大队与飞狼、海豹、蓝天三支救援队迅速展开搜寻,最终成功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近年来,驴友进山、失联遇险时有发生。总结原因,除了突发气象、地质灾害外,绝大多数逃不过“任性”二字。一些驴友为追求新奇、刺激,总喜欢挑战一些未开发、未开放的“隐秘的角落”,爬野山,游野湖,非法穿越禁区,越禁止越兴奋;一些旅游团体为了招揽成员、客户,也会刻意挑选一些地形复杂、生存环境比较恶劣的“冷门线路”,仿佛越艰险、越未知越有魅力。就拿上述事件来说,据一位搜救队员介绍,出事的这片区域是驴友们自己开发的旅游路线,风景好,但也是高危区域,山路很陡。
险情频出,一次次提醒我们,野外探险是一种高风险的极限运动,无视规则逞一时之快,把任性当勇敢,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陷入险境。更关键的,任性犯险不光是对自己不负责,还会增加救援难度,极大损耗公共资源不说,也可能让救援人员面临较大风险。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有人员遇险被困需要救援,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可公共资源屡屡为个人任性买单,也算不得合理。相关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损耗的社会成本谁来支付?这些问题,不该一直这么含糊下去。
其实,紧急救援和责任追究并不矛盾,对遇险的驴友施救是必须,对其行为进行追究,划定权责同样不能缺位。对此,近些年一直有专家呼吁“立法明确有偿救援”。与之同时,不少景区也开始尝试,比如,日前黄山市拟定了《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对于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受困遇险的旅游者,拟在今后实施有偿救援。当然,通过立法的方式规定“驴友”自付救援费,并不是为了“做买卖”,而是给不负责任的探险行为划定红线,对任性之人形成震慑。
不过从现实来看,有偿救援能否铺开,还有很多问题待解。一方面,要明确、详细区分“游客遇险”的性质,防止滥用有偿救援,以至于让被困者犹豫甚至不敢发出救援信号;另一方面,要确定更加规范的成本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政策,使有偿救助真正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
而对于广大驴友来说,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守规则、知敬畏,才是旅游路上最美的风景。
(记者: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