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厦门“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案”备受关注。7月12日下午,厦门警方发布最新通报,这起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通报全文如下:

“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我市警方接到关于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的报警后,立即组织刑侦支队、思明分局及相关部门全力开展侦查。

经技术检验鉴定、深入研判分析和缜密侦查,我市警方于7月10日奔赴泉州,在某住宅小区抓获案件嫌疑人刘某煌(男,29岁,泉州人),并在其住处电脑和手机缴获其偷拍视频,目前未发现外传。

经审查,刘某煌供认其为满足个人偷窥欲望,从网上购买微型摄像头,入住长青路某酒店房间时,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到房间筒灯内,用于偷拍他人隐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煌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同时敦促涉事酒店进行彻查整改。

厦门警方表示,对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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