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小区的居民楼内,个别住户私装防盗门的行为,应该引起重视了。原本敞亮通透的楼道,因为一道道防盗门变得昏暗而割裂,同时还带来了消防隐患。

记者与私装门的住户对话发现,有的住户明显清楚自己的违法行为,有的则认为自己只是在“随大流”。至于能否拆掉私装的防盗门,住户也往往含糊其辞,“看看吧,别人拆了我就拆”。

露台被私占 消防有隐患

每次说起楼道里私装的防盗门,家住开阳里4号楼的陈先生都气不打一处来。

开阳里六区4号楼总共有24层,每层六户。从电梯出来,02至05户位于电梯间右侧,01户、06户位于左侧。让陈先生恼火的防盗门,就安装在左侧这两户原本的户门外。防盗门不但圈住了这两家门前的楼道区域,还顺带圈住了楼外的露台。原本,阳光可以直接透过露台和窗户照进楼道,可安装了防盗门之后,楼道的采光明显受到了影响,变得昏暗了许多。

记者逐层查看发现,这种私装防盗门的现象并非个例。24层中,有10层的住户都在同样的位置安装了防盗门。被圈住的楼道区域成了住户自家的物品存放地,摆放着柜子、纸箱、自行车。有的住户连露台都不放过,从防盗门的空隙看过去,可以看到露台上也摆放着各种杂物。

这种装防盗门的行为,占据公共空间自不必说。陈先生更担心的是一旦出现火灾后带来的消防救援难题。火灾发生后,电梯肯定是无法乘坐,而楼梯间如果灌入了烟气,有可能也无法当作逃生通道。这时,每层的小露台就可以被消防员利用进行救援。但楼道被防盗门阻隔了之后,其他住户就没法来小露台进行逃生。

记者看到,在个别楼层,私装的防盗门还不止一扇。从电梯出来向右走,05号住户的门外,也安装了一扇防盗门。这扇门不但圈住了大约一米多的楼道区域,也把消防栓圈了进去。记者尝试呼叫门里的住户,但住户并不在家,消防栓也因此无法触及。

楼道两米长 成自家走廊

私装的防盗门不但会带来消防隐患,也会给其他住户的生活带来影响。家住罗庄西里10号楼的赵奶奶,就被隔壁安装的防盗门弄得心烦意乱。

“这门是两三年前装的,刚装的时候我就反对,但人家还是给装上了。”罗庄西里10号楼每层一共10户,罗奶奶反映的问题,发生在楼层中的04户。原本,04户的户门外有一条长约两米的通道,但住户突然有一天在通道外侧安了一扇防盗门,直接把两米的通道占为己有。

罗庄西里10号楼的构造,是完全的对称型。除了04户,在电梯间另一侧的07户也有同样的问题。记者统计了一下,全楼18层涉及到的36户,只有14户保持了楼道的原样,另外的22户都把防盗门从原户门扩了出来。大多数住户占据了全部两米楼道,少数只扩了一米半,还露出了半米的空间。

赵奶奶表示,自从邻居安了这扇门之后,自己没少和对方吵架。按照楼道的原本构造,赵奶奶开门出门不会有任何问题,可邻居把门扩出来之后,赵奶奶有时开门就会撞到同时出来的邻居。“明明是他们家的问题,还怪我开门不小心。”

除了开门变得危险,赵奶奶家想运进一些大件物品也有困难。原先两米长的楼道给了大件一个转弯和缓冲的余地,可楼道被堵住之后,大件很难在狭小的范围内闪转腾挪,有时磕碰在所难免。

更让赵奶奶生气的是,邻居把门扩出来之后,似乎理直气壮地把楼道变成了自家的空间,甚至还要在原本的公共楼道墙壁上打洞、装电线。楼道的墙壁并不厚,因为担心打洞会影响自家的隐私和安全,赵奶奶对此极力反对,这才阻止了对方的行为。

两三年过去了,原先扩门的房主已经把房卖掉,而现任房主对把门恢复原状的请求仍闪烁其词。“之前有一阵说同意拆门,后来又说只愿意往回退50厘米,那我是肯定没法接受的,要退就得退回原样。”

想把门拆掉 交涉均无效

因为联系不上赵奶奶的隔壁房主,记者只能尝试找其他楼层外扩防盗门的住户了解情况。住户打开门后,记者看到,这两米长的楼道基本都被住户自行做了装修,有的还在墙壁上装了小柜子,变成了放衣帽的地方。对于扩门行为,有住户直接拒绝采访,也有人说起了当初的情况。

一位外扩门的老人表示,这门是四年前自己建的。在全楼当中,自己“还算建得晚的”。老人称,罗庄西里10号楼建于十多年前,刚住进来时,就有人把门扩了出来,后来这么干的人越来越多,自己也就因此效仿。

对于扩门行为是否违法,老人含含糊糊表示不太清楚,甚至一度说自己“花钱买了公共区域”。后来记者才明白,老人的意思是自己在买房时花的钱包含了公摊面积。

既然门是扩出来的,那么能否把门恢复成原状?老人表示,恢复成原状可以,但全楼有那么多扩门的人,要恢复就应该大家一起恢复。“别人拆了我就拆。”

在开阳里六区,也有曾经私装了防盗门的住户希望把门拆掉,但一直未能成功。小吴是圈在防盗门里的两家住户之一,他表示,门是早先他父母住在这里时装的,但并不是他父母最先主张做的这件事。“当初是对门那家特别想装这扇门,说为了防盗,我父母觉得有道理,在装门的时候也出了一半的钱。”

小吴表示,原先这个小区的安保状况确实不太理想,有时会发生盗窃事件,以防盗为由装一扇“防盗门”还算情有可原。但现在小区配备了保安,楼下也在推动安装门禁,再以防盗为理由有些说不过去。

去年,刚搬到这里住的小吴就有了把楼道防盗门拆掉的打算。相比起其他楼层的住户在门前放箱子、放自行车,小吴的对家邻居时常会在门前放一辆电动自行车,甚至还外接了一个电路插口,给车充电。对家的门口,其实也就是小吴家的门口,一旦发生电动车着火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装门容易拆门难”,虽然赵奶奶和小吴都有让邻居拆门的打算,但每次提出交涉,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最终门还是拆不下来。

说法

物业应尽管理责任

业主也可自行起诉

小吴表示,自己曾经向物业反映过问题,但最终还是没能解决。记者找到了开阳里六区的小区物业,对方表示,他们在接到居民投诉后,和安装防盗门的当事业主有过沟通,但业主不同意拆门,物业也没有办法。“物业是没有执法权的,没法要求业主强拆,物业也没法作为主体去告业主。”

物业专家路军港表示,物业的这种回答有逃避责任之嫌。“物业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具有管理责任,对于业主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上报。”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提到了物业可以针对业主违法行为进行起诉:“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二百八十六条提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如果小区并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路军港建议,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业主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原标题:居民楼楼道私装防盗门现象调查 “跑马圈地”会有大麻烦)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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