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上半年,共处罚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5679起;其中书面警告4940起,罚款739起。
针对居民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存在的问题,自6月以来,城管执法部门持续推进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启动生活垃圾投放早晚高峰时段专项执法检查,即在每天早7时-9时、晚18时-20时,深入辖区居住小区(村),重点查处个人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对拒不听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劝阻、甚至多次违反规定的居民,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予以立案处罚,震慑违法行为。
据了解,《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个人,先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筒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但由于部分居民在受到书面警告后仍不改正,且不愿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因而吃到了罚单。6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处罚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1822起,占上半年处罚总量的32%;其中书面警告1584起,罚款238起。
6月中旬,通州区杨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桶前检查值守、视频探头取证等方式,依法对怡乐园小区多次违规投放生活垃圾的7名居民每人各处以50-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下旬,昌平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7名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投混扔的居民进行书面警告。在7人受到书面警告后再次违法,且不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下,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每人均处以200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来看,上班族等群体存在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问题相对较多;个别居民存在侥幸心理,在桶前值守人员和执法人员检查的时间段外,在夜间混投混扔生活垃圾。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精准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问题高发的街道、社区、小区,增加巡查频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分类习惯尚未完全养成的群体,帮助指导社区、物业精准入户宣传,督促整改;完善深化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监督员建立“多位一体”协同配合机制,健全快速处置流程,共同推进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工作。
(记者:王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