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刚开始,已有孩子溺亡的不幸消息传来。12日晚,北京亦有因儿童落水导致3名下水营救的大人被困,幸亏民警和消防队员配合,才完成了紧急救援,避免了事故。
暑期是孩子身心放松的时期,但也是危险倍增的时期。家长应教会孩子注意安全、躲避风险,尤其是以身作则不带孩子盲目进行极限运动。
别轻信
线上线下聊天 最好提高警惕
小孙上高中了,手机已经是他不可或缺的“文具”,如今,除了学习之外,他只用手机给自己订个外卖或者偶尔跟同学聊几句天。
就在上一个暑假,独自在家的小孙天天在家刷手机。有一天,小孙在玩手机时,发现微信里收到一位名为“ice cream”的好友申请,备注为某中学学生,并称自己是在学校公众号看到小孙的微信,想认识一下。
小孙查了一下,自己确实在该校的公众号上发布过微信号码,便通过了对方的申请。聊天中,对方自称是小孙的学姐,很快就和小孙聊得火热。几天后,在“学姐”的怂恿下,小孙通过微信向“学姐”发送了自己的裸照和不雅视频。
拿到照片和视频之后,“学姐”立即变脸,以公开发布小孙的裸照和不雅视频相威胁,向小孙索要25200元。陷入恐慌的小孙不敢向家长求助,又担心惹怒对方,只好把自己的全部零花钱全部转给了“学姐”。
但小孙的“家底”也只有2000元,仍然满足不了“学姐”的胃口,对方还是步步紧逼。实在无力支付的小孙左思右想,最后向家长坦白了事情的经过并报警。
警方很快将“学姐”抓获,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小孙。到这时,小孙才知道,和自己聊天的“学姐”并不是女性,更不是该所知名中学的学生,竟然是一名无所事事的中年男子。
经过海淀法院审理,这名男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小孙之前转给对方的财物也由对方家属退还。这个事情给小孙非常大的冲击,“现在才明白,不能随便加微信好友,更不能干学生不该干的事情。”
别上当
“好心”叔叔陪玩 实是安全陷阱
小壮的经历更是惊险,当时小壮刚满10岁,还是四年级学生,暑假期间的一个下午,父母都不在家。小壮在家觉得特别无聊,就挂着钥匙,带上手机拿着篮球下楼玩耍。
在小区楼下,独自一人的小壮被李某盯上了。李某主动跟小壮搭讪,还带小壮一起玩篮球。在一起不用几分钟,小壮就失去了戒心,觉得眼前这位叔叔“面容和善”,小壮便和李某畅聊了起来。
“父母得七八点钟才能回来”“小区里没有亲戚,同学们也不在这里,没人陪我玩”……毫无戒心的小壮陆陆续续地把这些信息告诉了李某。
在楼下玩了一会儿后,李某提议去附近的公园逛逛,“在门口买个抄子,一起捉蛤蟆”,小壮非常感兴趣,兴致勃勃地跟着李某走出了小区。
李某一路跟小壮聊天,逐渐把孩子带离了大路,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小路上。这时候,李某露出了真面目,抢走小壮随身携带的手机后逃离。
痛哭流涕的小壮跑到了大路上,察觉情况不对的一名路人拦住了小壮,并带他到附近的派出所报警。李某很快就被民警抓获了,手机也得以找回。事后小壮的家人才知道,李某是一个盗窃惯犯,曾多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或判处刑罚。最终,海淀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曹晓颖提醒,不管是虚拟世界,还是现实生活,孩子们都是易受骗群体,家长一定要提前给孩子讲一讲类似的事情,让孩子有安全防范意识,如果受骗,一定要能够及时止损,及时报警。
别冲动
孩子追跑打闹 注意尺度力量
小张和小林刚上初中。他们两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两个孩子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去年暑假,小张和小林在小区里一起玩“抓人”游戏。
小张和小林玩得开心,小区里其他不同年龄的小伙伴也都加入了进来,最后一共8个小男生分成两组一起玩,小张和小林各带一组,组内的小伙伴最小的只有十岁左右。小张带着小伙伴追击了一会儿后,打了一个埋伏:他躲在汽车背后伺机而动。等到小林跑过来时,小张突然从车后蹿出,去抓小林。由于小张用力过猛,小林奔跑速度也比较快,没有意识到前方有“陷阱”,被小张抓住后一下子摔倒在地。
小伙伴赶紧将小林扶了起来,也立即终止了游戏。但是小林回家后,感觉右膝、右脚都越来越疼。小林的父母赶紧带孩子到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右膝韧带断裂等伤。后经鉴定,小林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小林的父母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小张及家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最终法院认定小张及其父母赔偿小林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小张在和小林玩游戏过程中因方式不当给小林造成人身伤害,小张和父母确实应承担侵权责任;而游戏必然包含奔跑、追赶以及一定程度的身体接触,小林对自身的受伤也应自担部分责任。”少年法庭法官助理计莉卉解释,法院判定小张及其父母需要承担这个事件中80%的责任,赔偿数额则是考虑到了小林的诊疗费用等支出。
计莉卉说,类似的案件有很多,在暑期,居住在同一小区不同年龄的孩子们交叉在一起玩,骑车比速、玩滑板、追逐嬉戏是孩子们惯常行为,“孩子们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力量、情绪,这些还需要家长们提前引导。”
别跟风
极限运动“防飘” 守住安全红线
小李中考之后,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父母非常高兴,也兑现了考前的承诺:带小李和好朋友一起去玩卡丁车。
小李和好朋友一起来到了某国际卡丁车馆,车馆工作人员征求了小李父母的意见,家长同意孩子独立驾驶。小李和同学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别上车,检查并系好安全带。听完工作人员介绍了油门、刹车的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和方向盘的操作方法后,小李便迫不及待地驾车出发了。但这是他第一次驾驶卡丁车,没有任何经验,当车辆开到弯道时没能及时刹车,惊慌之下也控制不住方向盘。卡丁车冲出跑道,撞上轮胎防护墙后直接翻车了,小李被摔得血流满面。后经医院诊断,小李下牙牙槽骨折,即便进行了骨折复位术,还是有7颗牙齿的牙槽骨存在坏死的可能性。
小李父母将卡丁车馆告到了海淀法院,主审法官曹晓颖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卡丁车馆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小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并约定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待实际发生时另行解决。
“当时人多,卡丁车馆确实缺少让小李到楼上观摩驾驶这个程序,所以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曹晓颖说,虽然经济损失能够得到一定赔偿,但是希望小李和父母在之后能够更加谨慎,不要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盲目参加类似的高风险运动。
曹晓颖的建议也是因为在工作中遇到了太多类似的案件,孩子受伤害的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父母没有真正尽责。她告诉记者,去年暑假就有一个8岁的男孩,和妈妈一起出门去公园的路上,滑着滑板车在公路上逆行,妈妈跟在后面追。遇上斜坡时,孩子没有控制好速度,妈妈也没有追上,结果孩子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虽然司机主动报警并第一时间救治了孩子,也主动到案,但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由此,曹晓颖特别想提醒家长,带孩子外出的时候,千万要负起监管责任,不能任由孩子进行危险动作,“比如,12岁以下不能独自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能骑电动自行车,这些安全红线,孩子都必须得遵守。”
曹晓颖还注意到,最近几年涉及假期游学中意外伤害的案件也在增加,因此提醒家长,“给孩子报名独立游学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行程设计,最好提前核查所住酒店安全情况,不能真的让孩子‘单飞’。”
(记者:周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