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 因为抱怨家庭压力太大,25岁的男子,竟然想通过“干件大事”进监狱,以此躲过父母要他帮忙还贷的压力。

这场闹剧究竟因何而起?一起来看看~

父母催其共担房贷

小伙将身上所有存款挥霍一空

赖某本是一名五金厂的职工,每个月都有五六千的收入,自己一个人生活也算比较惬意。2020年,赖某父母二人在老家购置了一套房产,要求赖某每个月出3000元帮忙一起还房贷。本就是“月光族”的赖某,一下就感受到了经济压力。

思来想去,赖某觉得自己根本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经济压力,便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2020年10月,赖某先将工作辞掉,随后将父亲买给他的小轿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同时将支付宝花呗进行透支,并借了近万元的网贷。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赖某到各种高消费场所消费,将身上所有存款挥霍一空。

为了进监狱“躲一躲”

持刀抢劫网约车司机263元

在挥霍完存款后,为了逃避父母,赖某因此萌生了犯罪进监狱“躲一躲”的想法。

2020年11月14日凌晨4时许,赖某叫了一辆网约车,行至同安双溪大桥时,赖某表示距离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要求司机开上附近一条土路。趁着四下无人,坐在后座的赖某用左手勒住司机脖颈,将司机固定在座椅上,并扬言要抢劫。

司机奋力挣扎,想将赖某的手掰开。赖某担心控制不住司机,于是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小刀,将刀刃抵在司机的脖子上,逼迫司机将账户余额263元全部转给自己。为防止司机马上报警,赖某还要求司机修改手机支付宝密码、锁屏密码,将手机抢走,并将司机赶下车。在告知会将车辆停放在某停车场后,驾车逃离现场。

逃离现场后,赖某先是驾车来到某足浴店,用司机的手机支付宝借呗消费674元。随后将车停到某停车场,把车钥匙及司机的手机均放置在车内,并拿走车内275元现金。紧接着,赖某按计划来到同安某池塘钓鱼,直至当日9时许被警方抓获。

获刑三年十个月

后悔不已

“抢走手机和车子是不想司机那么快报警,因为我真的很喜欢钓鱼,所以想在被抓之前再钓最后一次鱼。”赖某供称,自己只想触犯法律到监狱里面服刑,逃避父母给的经济压力,并不想伤人,也没有将车子和手机变卖,而是停放在停车场里。

经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同安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听到判决结果后,赖某后悔不已:“我只想进监狱躲避一段时间,没想到抢劫罪这么严重。”

检察官有话说

以逃避生活压力为借口,选择以身试法的行为实不可取!正如本案中把法律视作儿戏的赖某,终究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无论是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需要勇敢面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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