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探头、没警察的路口,司机如一个月前一样,快速右转,全然不顾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的行人——这一切,都被路边行人手中的手机一一记录,通过“随手拍”小程序直接上传至交管局投诉受理平台。再小的路口,只要市民手里有部手机,违法行为就难逃处罚。记者8月28日从市交管局了解到,自本月中旬至今,“随手拍”已收到市民321起有效线索,举报在各个大小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目前这些被记录的交通违法已陆续经审核后进入处罚程序。

8月11日,朝阳支队便接到市民随手拍举报,在朝阳区双桥路路口,一出租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不礼让行人。

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立即联系了出租车所属公司,确定了当事司机温某某。8月16日,温某某来到了交通队,承认了他的交通违法行为。双桥大队对其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据“随手拍”专班民警介绍,和电子眼非现场执法、交警现场执法相比,随手拍的覆盖面积几乎是无限的,全市任何一个路口,只要有市民拿着手机,就可以随时记录违法行为。因此司机们不要认为,在小路口上,就不用受到“礼让行人”的约束。

在这321起举报中,既有车水马龙交通繁忙的长椿街,也有西大望路、西城区华远街上一些较小的路口。记者在投诉平台上看到,市民上传的视频显示,白家庄路上的一个小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避过了两名行人,却在另外两名行人即将走到车头的时候,突然启动,挤在行人中间横穿而过。视频中,人行横道的绿色信号灯和白色轿车的车牌清晰可见。

值班民警告诉记者,这些举报信息中,交管部门均按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对于符合非现场证据标准的,已纳入非现场执法系统;能够反映违法情节,但因部分证据缺失无法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的,转入一般程序,将线索交由管界交通大队,进行追查处罚。

在整理这些投诉线索的过程中,审核岗上的民警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据介绍,无法纳入非现场执法系统的线索中,最多的是市民在行走过程中拍摄不礼让自己的车辆,但是这类线索中,从视频上难以反映车辆不礼让行人的全部违法过程,行走中,市民手持手机拍摄,往往导致画面晃动严重,影响拍摄质量和证据的清晰程度,而且从安全角度上,即使是行人徒步行走在路口,一边走一边拍,也会产生极大安全隐患。另一些投诉线索中,信息不够完整。受拍摄角度、位置的影响,有的未拍摄到车牌号码,有的未反映信号灯相位,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以及交管部门的后期处置。

专班民警表示,在使用“随手拍”举报“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违法的时候,建议市民尽量使用视频拍摄,和图片相比,视频更能清晰反映违法过程;为保证投诉线索质量,清晰反映人车关系,建议在第三方角度拍摄机动车“未礼让他人”的违法行为。同时,还要注意在拍摄的过程中,要将车辆和周围环境中与违法有关的各项信息要素拍摄齐全。这些要素中包含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码等车辆信息,以及人行信号灯情况。举报信息中的违法过程要明显,能否反映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但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过程。“最需要提示的是,拍摄视频时,市民最好站在路侧,自己首先要做到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不要在行走过程中,不要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拍摄。”专班交警强调说。

(原标题:交管局提醒:“随手拍”举报不礼让行人,市民最好拍视频)

(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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