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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贵州一对婆媳在修建鱼池的时候,发生纠纷,媳妇罗鹂(化名)竟然随手捡起砖头就砸向婆婆,并在其摔倒后,害怕婆婆起身报复,持续砸打,最终致婆婆身亡。经鉴定,罗鹂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而在日常生活中,婆婆也经常对罗鹂进行打骂。日前,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修鱼池产纠纷,媳妇持砖头砸死婆婆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罗鹂,女,1988年出生,贵州龙里县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鹂与被害人罗某系婆媳关系。2021年3月14日15时许,罗鹂与罗某在其位于龙里县的农田里修建鱼池,后二人发生纠纷,罗鹂站在鱼池边捡起地上用来修建鱼池的砖头砸向站在鱼池内的罗某,罗某被砸后,面朝下倒在鱼池的淤泥里,罗鹂害怕罗某起身报复,继续用砖头砸罗某,直至罗某不动后才停止。罗鹂的丈夫来到现场,见状后立即打电话报警。罗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经龙里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罗某的死亡原因系被他人持钝器打击头部、胸腹部,致腹部损伤、右肾损伤联合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被告人罗鹂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另查明:2021年3月14日,被告人罗鹂在现场等待其丈夫到场后,遂回家为儿子换尿布,公安民警赶到其家门口时其背着儿子准备赶往案发现场;案发后,被害人罗某亲属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罗鹂的行为表示谅解;被告人罗鹂与被害人罗某共同生活,罗鹂经常受到罗某的打骂。
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获刑五年十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鹂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经查,被告人罗鹂作案时系尚未完全丧失完全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作案后未逃离现场,公安机关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害人罗某长期对被告人罗鹂进行打骂,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对罗鹂从轻处罚;被告人罗鹂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综合全案情况及被告人罗鹂所具有的量刑情节,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