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的小岗村,虽至深冬却仍是生机盎然,绿树白墙环抱,路上车辆忙碌来去。从40多年前的“户户包田”,到如今的村集体资产“人人持股”,新的改革正激荡在希望的田野上。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在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5周年之际,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强调,自觉树立和践行三农工作的大历史观,准确把握农村改革的历史逻辑和历史方位,系统谋划推动新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乡村振兴。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如期交卷,到改革试验区成果涌现,再到土地经营权流转更加规范,今年农村改革蹄疾步稳、有序推进,持续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的活力、新的动能。
“底清账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高分交卷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要求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
2016年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的改革思路,先后部署五批试点,从县级起步、地市推开到全省覆盖梯次推进。今年是收官交账之年,从4月在安徽小岗村召开推进会,到9月召开视频会,从年初列为重点改革任务,到全年层层压实责任,在成员界定、证书发放、登记赋码、资产管理、资料归档、工作验收等关键环节抓铁有痕不放松,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已基本完成。
“9459”“212.1”“100%”是“潍坊样本”的精彩答卷。通过查清底账、确权到户,山东省潍坊市9459个涉农村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向成员(户)发放证书212.1万本,完成率全部达到100%。潍坊的实践是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
从东南沿海到云岭高原,从中原大地到西北边陲,5年来,全国已建立乡、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96万个,清查核实集体资产7.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万亿元,集体土地等资源面积65.5亿亩。
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通过上线试运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出台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等做法,实现了农村集体产权成果管理和共享利用,推动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接下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将持续推进,引领改革不断深入。
确权、赋权,最终是为了活权。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着力推动建立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和引导,让农民更加信赖市场、市场更好服务农民,让农村产权真正活起来。
为改革蓄积养分 试验区成果落地有声
冬日的阳光洒进苹果园,暖意盈满枝头。“苹果种植以前靠经验,现在靠技术。”科沃云示范基地负责人齐凯自豪地说。在山东淄博沂源县,苹果种植正迎来“数字3.0”时代,通过数字化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了数字应用“盆景”变“风景”。
作为改革试验区,淄博将“数字”全方位融入农业生产、农村治理。“云大脑”实现智慧服务群众“零距离”;“云产业”建成数字化农业全产业链;“云市场”培壮农产品“储运销”生态圈;“云金融”构建数据化信用体系,精准画像无感授信,实现快速贷款“一次不用跑”;“云乡村”把人、事、地、物、组织等要素纳入数字化管控“一张网”。“五朵云”探索正开拓当地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未来之路。
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近年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大胆探索、积极试验,为农村改革提供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新阶段,农村改革试验区仍发挥着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9家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和指导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布局持续优化。今年新增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分布在全国29个省区市的试验区数量达到66个。试验任务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等33个试验区申报的49项试验任务获得批复,40项改革试验任务申报备案。制度建设不断健全,随着《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运行管理办法》修订,试验任务流程简化、评估强化,机制更加规范有效。
改革种子落地发芽,各试验区新成果新经验陆续开花、竞相绽放。江苏苏州抢抓智慧农业试点机遇,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智慧化改造;四川成都筹集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构建高素质农民养老保障机制,以解除后顾之忧的方式吸引年轻人回归农业农村,助力农业转型升级;河南信阳探索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政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标;贵州湄潭探索“寨管家”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浙江绍兴柯桥区探索智慧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把智治有机融入乡村治理……试点成果为推动改革全局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个“办法”两个“文本”让土地经营权流转更规范
走进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放眼望去,细小耕种土地“以小并大”“以短接长”,接连成片。通过推行“按户连片耕种”模式,村民内部经营权流转,小田并大田,实现了集约化经营。
5.32亿亩,这是截至去年底我国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面积。通过土地流转,有效解决了土地碎片化问题,提高了农地利用效率。但也凸显出如何做好规范有序流转、保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实课题。今年发布的一个“办法”、两个“文本”则有效破解了这道难题,为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为适应新形势新实践新要求,2021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进一步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具体规范,针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怎样避免、工商资本土地流转如何更规范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践中,不少农民普遍遇到的情况是:要么觉得签合同麻烦或不知道怎么签,通过口头约定进行流转,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出现调处困难大、有些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要么是虽然签了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发生纠纷时合同起不到保护流转权益的作用。今年9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让广大农民不再为此犯难。
“报名、审核、竞价……操作简便,线上签约,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在手机上就流转给了农业公司。”依托规范的合同文本,江苏射阳农民通过“不见面交易”很快就完成了土地流转“云签约”。
促进有机衔接 农业社会化服务再上新台阶
在广东茂名化州市新塘村农业生产托管示范基地,一级级梯田上整齐地种植着尤力克柠檬、香水柠檬,齐腰高的果苗枝叶茂盛。今年以来,农业生产托管成为茂名的“新名片”。
放眼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正在神州大地结出累累硕果。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95.5万个,服务面积达16.7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10.6亿亩次,服务小农户7800多万户,约占全国农业经营户总数的37.7%,对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挥重要作用,为农业农村经济注入了新活力,成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大亮点。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加快构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体制机制,推行社会化服务是被实践证明最有效、最现实的路径。
2021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蓬勃发展,服务带动能力持续增强,成为引领小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骨干力量。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3万家、辐射带动1亿小农户,全国脱贫地区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吸纳带动脱贫户630万。31.3万家农民合作社面向小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为农户成员提供的经营服务总值超过8800亿元,成员人均享受合作社统购统销服务额1.4万元。
围绕带动小农户,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围绕服务小农户,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是“十四五”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合体和服务联盟,让更多小农户共享合作收益,享受到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务。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奋鞭策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法宝,把握好农村改革的时度效,不断将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白锋哲 刘知宜 刘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