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发布”微信公号消息,12月20日,辽宁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召开,分析研判当前防控形势,研究提升口岸城市高风险特征下治理能力的相关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听取“11·03”疫情溯源溯责溯罪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11·03”疫情发生后,国家、省和市专家组联合进行流调溯源,通过对病例新冠病毒基因组序列分析,结果显示均属于德尔塔变异株,基因组高度同源,且与既往本土疫情病毒基因组序列不同,提示病毒由境外输入。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血清抗体检测以及冷链食品抽检等证据,证实病毒由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首先感染了大连科强食品有限公司首站定点冷库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并引发科强公司首站定点冷库其他员工的传播,再进一步传入到社区。

溯责溯罪调查初步查明

“11·03”疫情是一起首站定点冷库、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和核酸检测、消杀第三方公司等进口冷链关联企业,为谋取不当利益藐视国家法律、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勾结形成非法利益共同体,全链条违法犯罪,加之监管严重失职渎职而引发的重大事件。公安机关已查实涉事企业及责任人员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

大连科强食品有限公司作为首站定点冷库,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意识缺失,严重违反《大连市冷库疫情防控管理标准》等规定,造成新冠疫情暴发,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对公司法人代表、业务经理、业务员共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2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大连海青水产有限公司作为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未落实有关防疫规定,不执行防疫指令,导致公司内部出现聚集性疫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对公司法人代表、工厂部总经理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大连阳光金服综合门诊有限公司以少采、空采等手段弄虚作假,造成新冠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对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及相关工作负责人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2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消杀公司大连连检熏蒸消毒有限公司、大连达亿检疫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敷衍塞责,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对连检公司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及员工3人,达亿公司总经理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述4人中3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相关核酸检测公司存在违规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调查中。

大连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有关公职人员、中共党员的失职失责行为

对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庄河市首站定点冷库专班2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庄河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首站定点冷库专班、科强工作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的责任人员,对大连市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员,共计42人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省委省纪委对大连市政府分管领导,庄河市委市政府党政主要领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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