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吉林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全文。

吉林省公布的方案透露: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省既有生育率降低、老龄化加剧等全国人口发展普遍规律,又有自身特点和有利因素,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向“低出生、低死亡、负增长”趋势,人口规模有所减少,但我省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较高,劳动力总量较充裕,仍然保持着人口红利期的发展势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均衡发展有一定比较优势。立足人口形势新变化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充分发挥人口发展有利条件,优化生育政策,激发生育潜能,稳定人口规模,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部分,上述方案明确了“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吉林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除国家统一规定的98天产假外,大部分省市还制定了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女职工还可享受30-90天(西藏自治区267天)的奖励假,丈夫享有7-30天的护理假(男性陪产假)。部分地方还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女职工还享受30天至婴儿一周岁止的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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