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发布制修订3个部令推出便民利企措施有关情况 公安部供图
中新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27日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在发布会上通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持续高位增长。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3亿辆(汽车突破3亿辆),驾驶人达4.79亿人;每年新登记机动车3000多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000多万人,总量和增量均位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公安部陆续推出了“全国通办、一证快办”等69项交管改革措施,其中,今年以来围绕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已惠及2亿多人次,8000多万名群众申领电子驾驶证,150多万名车主享受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便利,取得了“群众满意、企业获益、基层减负”良好效果。
李江平表示,此次制修订三个部门规章,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再推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坚持防风险保安全,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健全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不断提升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修改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共7章93条,此次修订共涉及78条,其中修改53条、新增25条。修订主要围绕深化机动车登记制度改革,新推出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便民措施,固化车辆检验“全国通检”、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检验标志电子化等改革措施。
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共7章111条,此次修订共涉及93条,其中修改80条、新增13条。修订主要围绕深化驾驶证管理改革,新推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等便利措施,固化已推出的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推行电子驾驶证等改革措施。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共7章37条,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修订主要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调整记分项目和分值,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李江平表示,现3个部门规章已经公安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并以部令形式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