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力群,汉族,1959年5月出生,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银川市金凤区区委书记、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固原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卫市委副书记、市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正厅级)。

2020年9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徐力群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11月,自治区监委对徐力群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4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力群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8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徐力群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同年11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力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徐力群认罪认罚,不上诉。

在领导、同事眼中,徐力群是“清廉”标杆,“他挺正直的,从不让同事、下属到他家中拜年,也不收别人送的礼品礼金。”就连当地一些大老板都认为徐力群“油盐不进”,“他还是比较讲原则的,很不好‘拿下’。”

“这不过是他伪装出的一面。”据办案人员介绍,为了标榜“清廉”,徐力群下足了功夫。对于当地名声大的老板送来的礼品、现金等,他都高调让司机、办公室工作人员退回,甚至主动将其中一部分上交组织拍卖处理,并将拍卖的钱捐赠孤儿院,树立“廉洁”“恤民”的领导干部形象。而每一笔退回和上交的钱款他都注意记录留痕,还专门整理成册、精心保管,作为其彰显“清廉”形象的资本。

“徐力群被核查时,有不少人感到不可思议,甚至还为其辩白。”办案人员说。直至他被留置后,面对铁的证据,其脸上的“面具”才被揭下,伪装者的真实面容终于显露出来。经查,徐力群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仅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还非法持有枪支。而其收受的财物除了字画、茅台酒,还有象牙制品、玳瑁标本等国家禁止流通的野生动物制品……

“我走了太远的路,却忘记初心,背离组织,直至犯下大错,后悔莫及。”徐力群从一个懵懂青年通过勤奋努力成长为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最终却沦为身陷囹圄的腐败分子,命运的起伏犹如一场戏。而他在这人生之戏中扮演的多个角色,早已为其今日的痛心疾首、悔恨交加埋下了伏笔。

党性缺失、表里不一的“两面人”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可能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而是需要时时警醒、不断锤炼。“党性缺失是我犯下各种错误的主要根源。”在留置点,徐力群自我剖析道,从忽视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开始,他的理想信念出现了动摇,思想随之堕落变质。

徐力群参加工作后,长期在银川市房管局任职,并在组织的培养下逐步成长为市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然而,长期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他却认为自己只需干好业务,从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他坦言道:“我入党30多年,一开始还是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再也没有认真读过、重温过党章,再也没有对照党员义务、党的纪律来审视自己,到后来党性蜕变得只剩下党员这个外壳。”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党性弱化、理想信念淡薄的徐力群渐渐把“对党忠诚”的誓词抛到了九霄云外,还练就了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本领”。

表面上,徐力群是一个“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的领导干部。在银川市房管局任职期间,他不惜得罪单位的其他领导和同事,多次要求退回单位发放的福利。对于同事、下属送来的“特产”,他也果断拒绝、甚至大声斥责。

背地里,他常利用职权为自己认为可靠的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他坦言道:“很早我就从权力中感受到了‘好处’,这种‘好处’改善了家庭的生活,让我沉醉于被逢迎的愉悦之中,以至于没人送,我就感到很失落,盼望人家送。”

“他私下给自己的身边人划分了‘圈子’,圈子内外,经营着两面人生。”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徐力群对于圈子外的人,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让外界认为他是一个廉洁奉公的领导干部;而对圈子内他认为“安全、靠得住”的老板们,则照顾有加,在这些“自己人”面前,他贪婪的本性暴露无遗,对于送上门的礼品、现金照单全收,甚至主动索贿,一开口就是几百万。

2007年,徐力群出任中卫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政一方后,他把“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做法用得炉火纯青。不论是在会议上、文章里还是在接受采访时,他都大谈特谈如何做到“五不直接分管”,如何防止以权谋私,让干部廉洁从政。实际上他却常年插手和干预各类重大事项决策,想尽办法为圈子内的“朋友”们提供帮助,以谋取私利。

“徐力群的心中一直盘算着一笔‘政治账’,他这时候对自己的政治前途抱有憧憬,因此还有所忌惮。”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但在2011年中卫市委主要领导调整,徐力群没有如愿接任“一把手”后,他便心灰意冷,觉得自己的政治前途到头了,从那时起,他的内心发生很大变化,充满了“怨气”“委屈”等负面情绪。“既然组织没有提拔我的意思,我还是早点为自己的退休生活作打算吧。”“政治账”算空后,徐力群又算起了“经济账”。此后,徐力群在金钱的诱惑下迷茫、迷失,在十八大之后甚至十九大之后还不收敛、不收手,失去理性、毫无敬畏。

“两面人”实质是政治投机者、行动两面派、道德伪君子,根源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没有人生来就是“两面人”,徐力群正是在逐步放松自身党性修养后,丧失理想信念,导致思想上变质、政治上蜕化,以两副面孔示人。但不管他表面上如何讲廉洁、讲奉献,其不真不忠的本质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形势下,最终都会暴露出来。

精于算计、钻营谋私的“聪明人”

党员干部应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永恒的追求,甘为公仆、无私奉献。而徐力群信仰迷失大德不明、以权谋私公德不守,贪字当头、欲壑难填,其刻意描画的“清廉”面具背后,是精心算计和钻营取巧。徐力群行事谨慎,为了掩盖违纪违法事实,给自己留了很多“后路”。就连办案人员都惊讶于他的诡计多端:“徐力群很聪明,精于算计,他有许多腐败‘点子’,手段都比较隐蔽,很难发现破绽。”

打政策“擦边球”。徐力群曾长期在房管局工作,熟谙城市规划、工程领域相关政策和制度漏洞。任中卫市市长后,他独断专行、任性作为,常通过私下打招呼,或明招暗定,或让不该上会研究的上会研究,以集体决议形式掩饰其为他人谋利的事实。“在决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马荣富获得中卫市城区新增500辆出租车经营权事项上,表面上是中卫市政府通过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与徐力群无直接关系。实际上是徐力群未经招投标,让这个不该上会研究的议题上会,并采取默认的方式通过,其目的就是以集体决议掩盖其为马荣富提供帮助的事实。”办案人员说,之后,中卫市新增的500辆出租车直接交由马荣富名下公司统一经营,造成行业垄断和大规模集体上访,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

建牢固“利益圈”。徐力群在平日里便有意结识一些私营企业主,并利用职权为其提供帮助,以此笼络人心,形成固定的“利益圈”。“他选择的圈子里的人都是他认为‘老实、低调、听话’,与其有着依附关系的人。”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人并不是当地“显山露水”的大老板,承揽的工程项目也都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徐力群对他们十分放心。私营企业主胡某某就是圈子里的一员,徐力群任银川市房管局局长时,他就一直跟随徐力群,之后,徐力群在哪里任职他就到哪里承揽工程,寸步不离、亦步亦趋。其间,徐力群不论是去外地旅游,还是家里需要装修,甚至为特定关系人购买礼物他都会让胡某某买单,将其当成“提款机”“钱袋子”。胡某某谈到二人关系时说:“我就是徐力群的‘小跟班’,对他的话我言听计从,从不违背。”这样的“忠心”让徐力群很是受用,在他的鼎力扶持下,胡某某从只能干点小工程的包工头,成为承揽中卫市重要房地产项目的大老板,二人结成牢固利益共同体。

炮制假合同、假协议。徐力群手段隐蔽,他往往以象征性支付一小部分费用,或制作假合同、假协议,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掩饰、隐瞒其受贿事实。2012年,为了给女儿在北京购买房产,徐力群向有求于他的老板高某某索要了400万元现金。这之后,组织对徐力群其他问题进行函询,为了掩人耳目,徐力群向胡某某索要400万元还给高某某。后因胡某某与其利益牵扯过多,徐力群又让另一个老板曹某某出资430万元,以北京某公司名义购买其女儿的北京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实际由其女儿居住),并将430万元购房款转给胡某某,多转的30万元是徐力群为应付组织核查给胡某某的“租金”。其间,徐力群多次编造房屋代持协议,试图以假乱真。“为了查证、认定这一事实,我们多次与审理室、检察院、法院进行会商、研究,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办案人员说。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震慑下,一些党员干部的贪腐方式也从直接收受财物逐渐转向以隐蔽性较强的手段受贿。徐力群面对诱惑心存侥幸,既想敛财又想脱身,于是挖空心思钻营算计。然而,再“天衣无缝”的受贿伎俩,其实质仍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是违纪违法行为,即便筹划得再“谨慎”、手段再“高明”,露出马脚、东窗事发,不过是时间问题。

欺瞒组织、对抗审查调查的“总导演”

对待组织的态度,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犯了错误后,是不是相信组织,有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就是在关键时刻对党性的检验。只有做到对党忠诚,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党纪约束,时时检身正己,才能行稳致远。徐力群今日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也是其无视组织关爱、辜负组织一次次给予机会的结果。

据了解,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查办徐力群前曾多次约谈徐力群,希望其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但徐力群总是矢口否认并巧言辩解。他把组织当作对立面,在每一次谈话后都忙着去“善后”。

“徐力群案件比较复杂,推进艰难,是一起在全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办案人员介绍,他一方面以“我是有特殊贡献的人,组织不会把我怎么样”来安慰自己和稳住涉案老板,并以他人名义办理多张外地电话卡,方便其与老板们随时保持联系。另一方面他还让前妻、现任妻子、女儿、女婿、母亲以及弟弟等人与涉案老板频繁串供,统一口径,并通过伪造假合同、假借条、转移赃款赃物等方式订立攻守同盟。“他们经常在某个茶楼碰头商量对策,为了更‘保险’,徐力群还邀请了所谓的‘侦查高手’,共同谋划如何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办案人员说。

在案件初核阶段,专案组发现徐力群女儿在北京买房一事牵涉甚广,十分可疑,多次与徐力群以及其女儿、女婿、前妻和涉案老板开展谈话,发现他们之间有些说辞并不合理,但所有人均对徐力群收受财物一事矢口否认。后经查证,这些都是徐力群提前安排好的,他以“总导演”的身份,分配角色,编造台词,导演了一出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戏码。

2020年11月6日,就在自治区监委依法对徐力群采取留置措施的当天,他还在茶楼里组织相关人员开“碰头会”,研究下一步如何“行动”。

审视徐力群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轨迹,其重大违法犯罪事实,基本都发生在2011年之后,其间,组织一次次的提醒,唤不醒“装睡”的人。纸包不住火,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徐力群故作聪明的“雕虫小技”,不但没有使其躲过“牢狱之灾”,反而让家人、朋友也陷入违纪违法泥沼。

“一路走来,我扮演过众多角色,这一次是‘劝诫者’。”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徐力群痛悔不已,“我用惨痛的代价换来了深刻教训——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纪意识,节制贪欲。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切莫欺瞒组织,希望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徐力群忏悔录(节选)

我做梦都不会想到,我的余生会以2020年11月6日被留置的方式开始。我被留置后,组织对我开展的谈话教育如一面镜子、开山之斧,使我灵魂深处翻江倒海,在痛苦中忏悔、反思、醒悟、知返。

贪欲失控是我犯下各种严重错误的主观动因。失去节制的贪欲是精神鸦片,让人欲罢不能。收受小财物看似是小问题,其实这时候,党性党纪意识已经被打开了小缺口。收受小财物一旦伸手很难住手,初次收几百,下次收几千,一时半会也出不了问题,但长期下去在欲望的驱使下,不断重复这种过程,收到5万时,就觉得1万都是小财物,越收越多,助长贪欲膨胀,成为腐败的主观动因。

我初任房管局局长时,曾要求下属不要给我送钱,但过了一两年后,我开始收受个别对我工作支持力度大、交往比较多的同志送来的几百元钱。这之后,对于别人送我的礼金礼品,有的我拒绝了,有的我上缴了,也有一些我悄悄收下了。就是这些小钱小礼助长了我的贪欲和侥幸心理,成为日后大节不保的主观动因。当党性蜕变、党纪意识淡化、贪欲膨胀、权力制约弱化等主客观因素叠加时,人就会失去理性,心存侥幸,毫无敬畏,只想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以满足为快,不顾其他,犯下大错。我在中卫市任职期间,为了巩固与某特定关系人的关系,我拿老板的钱,给她买手表、钻戒等。同时,在工作上,我公开违反工作纪律,帮老板承揽工程。想想当时敢这样无所顾忌,一方面是自己的贪欲作恶(祟),另一方面我也错误地认为组织不会因为我违反工作纪律而处理我,就这样我一步一步进入贪腐的泥淖而不能自拔。

我长期在工作上“硬”求进步,忽视了要始终甚至要时时刻刻警觉、远离和不能触碰纪法高压线。我忽视了党员干部最不该忽视的人生底线。这个忽视让我成为罪人,这个忽视毁了我、毁了我前半生的奋斗成果,我在政治上是个糊涂人,只知道登高会给我带来成功满足,不知道坠崖会让我一败涂地。我没有用心学过党的纪律,只是大概知道一些概念,但不了解其具体内容及其处分规定。我长期对党的纪律失学、失敬、失畏、失警、失省,终于有一天,贪欲失去节制、侥幸心理萌生,这就是灾难的开始。那个时候,我的思想行动如鬼使神差般,纪法被抛在九霄云外,毫无顾忌,为满足贪欲之快,向利益关系人索要财物,迈出贪腐和不归之路的第一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到今天有这样的下场,我痛心疾首,悔之晚矣!

回首这一生走过的路,是我自己亲手把毕生奋斗赢来的美好退休生活全给毁了,留下的是没有尽头的悔恨和痛苦!我用惨痛的代价换来的教训是: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必须强化党纪意识,必须节制贪欲。这个教训对于我而言太晚了,但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则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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