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2年的到来,资管新规过渡期已结束,《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过渡期(截止到2022年末)也仅剩不足一年时间。存量超7万亿元的现金管理类理财市场,将以《通知》发布日为基准时点,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允许存量产品持有至到期,但不得再新增不合规资产。

仍有一年过渡期的现金管理类理财市场,如今整改情况如何?《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后获悉,目前各家银行的整改进度不一,部分银行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调整,包括压缩规模、调整占比等;但仍有部分银行面临不小的整改压力。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金管理类理财整改面临几方面问题:一是如何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护好客户相关权益;二是如何设计替代性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减小因整改带来的客户流失;三是整改将影响相关产品的收入,如何拓展其他类型收入进行补足。

部分机构已按要求整改

2021年6月11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定义、发行单位、投资范围、资产久期、运作管理要求等,总体全面对标货币基金的监管要求,达到监管的一致性,阻断套利空间。

针对现金管理类理财市场的整改情况,《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工作人员,从整改进度来看,不同类型银行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一些银行开始设置一级部门专营现金管理类产品,把现金管理业务从原固收部门剥离。除了架构隔离外,部分银行对现金理财产品的合规化改造早已从资产端和产品端开启。很多头部理财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新配的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的占比下降,加权平均剩余期限缩短,信用下沉情况减少。

一家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为了符合监管要求,我行推出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产品投资范围上,不会涉及非标和长线投资,所以收益率和规模有一定下降。在产品预期收益方面,主要通过产品净值展示,每个交易日公布一次净值,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表示,目前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已没有新增,但仍存在部分存量产品,过去发行期限较长的产品暂未到期,只能逐步调整压缩。

在产品端方面,《通知》要求加强久期管理。据记者了解,目前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了多只最短持有期产品、短期定开产品,甚至有大行理财子公司推出符合新规要求、使用市价法计价的固收类日开产品,接棒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以农银理财发行的4只市值法计价产品为例,其基准利率处于2.7%-2.75%区间。

业内专家表示,以往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宣传方式和摊余成本法定价给客户较强的刚兑预期,这种投资策略让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资金端和资产端流动性严重不匹配,很容易加剧银行流动性风险。为了防止不规范产品的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积,监管部门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资产估值核算方面进行了规范。

《证券日报》记者在部分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上看到,在估值方法上,银行明确表示,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理财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理财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理财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产品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理财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部分银行整改压力仍很大

中信证券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金管理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整改需直面三大挑战。一是目前配置端整改压力较大,有大量不合规资产需要处理调整;二是投资受限导致收益率走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减弱,规模出现相应缩减;三是不具备公募基金的免税优势,在监管要求对标货币基金的前提下,整体竞争力不及货基。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金管理类银行理财产品在整改过程中的主要难点是,转型导致收益率下降后,如何保持资金稳定、流动性平稳。要防范在过渡期结束前集中抛售资产的想象出现,否则会引发断崖效应。

去年以来,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政策频出。监管拟要求相关银行理财子公司在2021年年底前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占比压降至40%,到2022年年底下降到30%。但从现存规模看,部分机构在产品压降方面仍存在很大整改压力。

2022年现金管理类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将有何特点?于百程表示,按照监管要求,一方面,参照新规,所投资产的投资范围、杠杆水平、组合久期、集中度应逐步达到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在转型过程中加强投资者引导服务,用固收等其他替代产品承接部分客户需求,保持流动性的稳定。

苏筱芮表示,一方面,银行机构需要依照新规调整估值方法,做好客户分类,稳定产品收益;另一方面,需要结合市场需求,设计出既满足监管要求、又受客户青睐的替代产品。规模较大的银行机构需结合自身实际稳妥推进,在强化规范运作的同时,有序实现产品调整。(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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