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必须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站稳人民立场,首先是站稳正义的立场,厚植人民情怀,必须厚植法治情怀。推动全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让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我们任重道远,我们别无选择。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公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的该事件中“八孩女子身份”“是否涉嫌拐卖”等诸多焦点问题,通报均给出了明确答案。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审查调查,责令徐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该事件中失职渎职的17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不少网友在为调查组工作点赞的同时,还表达了对从根本上解决拐卖妇女问题的期待。(相关报道见A6版)

如果说,“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本身能够浮出水面被公众知晓有一定偶然性,那么事件能够演变为网络热点,并以省委省政府情况通报的方式告一段落,无疑有着内在逻辑的必然性。该事件目前的处理结果表明,社会的善意良知永远不会缺席,公平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为民情怀永远不会缺席。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委和省政府要求并指导徐州市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省直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调查人员除在省内展开调查,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份实地取证,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从目前通报的情况看,前期公众关切的一系列谜团被一一解开,证据链完整清晰令人信服。及时查处包括丰县县委书记在内的多名相关责任人,反映出当地依纪依规依法管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的作为与担当。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以拐卖妇女儿童为代表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诸多挑战的一个侧面。一些地方在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由于少数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法治意识淡薄,导致基层治理缺位。必须深刻汲取此次事件及类似事件的教训,加快构建以法治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979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都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近年来,党委政府对拐卖妇女案件高度重视,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检法办案效率持续提高,公众关注和参与水平不断提升。然而,由于这类案件取证艰难,且受害人往往地处偏远人地两生,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被解救难度很大,导致拐卖妇女犯罪仍时有所见。

鉴于此,亟须加强地方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以法治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天下无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生后,当地已经展开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措施。这应当成为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一个新起点。

加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必须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通报中,有关方面总结教训时特别提及“法治意识淡薄,导致基层服务管理缺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线失守”。这种反思切中要害。坚持人民至上,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站稳人民立场,首先是站稳正义的立场,厚植人民情怀,必须厚植法治情怀。

推动全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让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我们任重道远,我们别无选择。(栗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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