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7条举措,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立足2022年发展任务,着眼“十四五”目标,明确提出加快“证照分离”改革、“一照通”改革和注销便利化等改革,进一步打造企业开办便利化升级版;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加大重点市场主体培育力度。

《实施意见》在质量方面提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品牌水平。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意见》提出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专项行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实施意见》在监管执法方面提出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守牢“三品一特”质量安全底线,营造公平竞争良好市场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万人联万企”活动,加强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发挥非公党建关键性作用,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把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建立省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市州、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责任,实施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步步为营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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