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食品要用封签封口,网络餐饮单位要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这是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对外卖商家提出的新要求。当天上午,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外卖封签”使用等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截至上午10时,全市已发出首批21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行动中,该局各基层站所执法人员分头深入塘下、安阳、玉海、锦湖、飞云、仙降、马屿、陶山、湖岭等乡镇、街道的餐饮街区,对网络餐饮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外卖封签”使用、“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每日填报、反食品浪费和“限塑”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网络餐饮商家未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口等,当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条例》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如果商家配送的食品未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据了解,自去年7月“浙江外卖在线”上线以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的推广力度。目前,全市有2230家外卖餐饮服务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浙江外卖在线”平台。今年2月以来,该局通过线上指导、线下走访,全力开展《条例》宣贯工作。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力度,推进全市网络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全覆盖,对拒绝安装“阳光厨房”和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对拒不整改的商家进行处罚,并通过“红黑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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