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8时40分,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外卖商家涉嫌不建设“阳光厨房”和不使用“外卖封签”违法行为,开出《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施行首日全省第一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条例》正式施行前,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已经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等要求,进行自查自改。
3月1日,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聚焦“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不建设“阳光厨房”和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
在南湖区新兴街道真合路,执法人员逐户仔细检查附近入网餐饮单位,发现一家网络餐饮店存在不安装“阳光厨房”、不使用“外卖封签”的情况,随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完毕,并对商家开展法规宣贯。
“依据《条例》规定,对于未按要求安装‘阳光厨房’和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我们会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们将处以罚款。”该局执法人员介绍说。
除开展执法检查外,当天,南湖区市场监管局还为辖区月销千单的网络餐饮单位送上定制款“外卖封签”。
“‘外卖封签’通过对外卖食品包装进行封口,避免食物在配送中被污染,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该局相关负责人说,“外卖在商家、送餐人员、消费者之间传递,只有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外卖封签’是否破损是认定各方责任的重要证据,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餐饮商户的一种保护。”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外卖封签”推广年,该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和《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在全区推广使用“外卖封签”,通过机制完善、技术创新和多方共治等方式,规范网络餐饮配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