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1年年底,我省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完成73.8%,其中140个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2023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全部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
2018年至2021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分别为82.15%、90.03%、91.5%和92.3%。黄河口、莱州湾、庙岛群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整体呈改善趋势,各类海洋保护区优良水质面积显著增加,沉积环境良好,保护区海洋生物物种、自然景观以及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
我省坚持精准治污,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了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关键“闸口”。
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指导各地制订限期达标方案,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确保水质达标。2020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结束后,全省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2021年40个国控入海河流断面又历史性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
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全海域、全覆盖排查整治要求,在完成我省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完成了黄海入海排污口排查,共在我省渤海、黄海区域排查出入海排污口20914个。截至2021年年底,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完成73.8%。其中140个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需要设置标志牌的1920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标志牌设置。
持续推动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采用“徒步核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覆盖”的办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3000余公里海岸线的全线过滤。202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了污水直排入海、海洋垃圾堆存、港口码头和船舶修造厂管理混乱等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236个。2021年,组织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采用卫片解译和无人机抵近观测的方式,加强对岸线岸滩海洋垃圾、污水直排入海问题的调查,共排查整治问题5000余处,清理垃圾3000余吨。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表示,“十四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强化精准治污,建设清洁海洋,提出了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治理、加强陆海衔接区入海污染控制、推进海上污染防治等3项重点任务。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入海河流国控断面全面消劣,省控断面基本消劣;沿海主要港口和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率达100%。
另据介绍,2021年,青岛市灵山湾以综合成绩第1名获评首批国家“美丽海湾”。按照创建计划,“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创建5个国家“美丽海湾”和10个省级“美丽海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