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深圳市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以网络视频形式举行,对《深圳市管道燃气价格调整与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和《深圳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方案》进行了听证。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深圳对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有两个听证方案。方案一:降价金额全部用于降低居民气价,工商业以及电厂用户气价维持现有气价。居民综合用气价格由3.60元/立方米(居民实行阶梯气价,第一档为3.50元/立方米)下调至3.2024元/立方米,下降0.3976元/立方米。对应的居民配气价格为1.0967元/立方米。居民用气各档阶梯价格与食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按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居民气价的,按照同等金额下调;不调整工商用户及电厂用户的销售价格。

方案二:将降价金额大部分用于降低居民气价,少部分用于降工商业以及电厂用户气价。居民综合用气价格由3.60元/立方米下调至3.30元/立方米,下降0.30元/立方米。对应的居民配气价格为1.1943元/立方米;调降工商用户基准销售价格。基准销售价格下调0.0818元/立方米,由3.9909元/立方米调降为3.9091元/立方米。调降电厂用户配气价格。基准配气价格下降0.0105元/立方米,由0.1813元/立方米下降至0.1708元/立方米。对应的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6474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调整也有两个听证方案。方案一:居民和非居民按同等涨幅调整,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由现行的0.9286元/立方米(按用水量100%计,下同)调整到1.3439元/立方米,涨幅44.7%。其中,居民类污水综合收费标准调整由0.8167元/立方米调整到1.1820元/立方米,涨幅44.7%,第一、二、三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1.08元/立方米、1.63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合表用户收费标准为1.28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综合污水收费标准由1.0127元/立方米调整到1.4657元/立方米,涨幅44.7%;特种用水收费标准由1.8元/立方米调整至2.61元/立方米,涨幅45%。

方案二:控制居民污水处理费涨幅,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补齐剩余成本缺口。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由现行的0.9286元/立方米调整到1.3439元/立方米,涨幅44.7%。其中,居民类污水综合收费标准调整由0.8167元/立方米调整到1.0894元/立方米,涨幅33.4%,第一、二、三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立方米、1.50元/立方米、3.00元/立方米,合表用户收费标准为1.18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综合污水收费标准由1.0127元/立方米调整到1.5350元/立方米,涨幅51.6%;特种用水收费标准由1.8元/立方米调整至3.00元/立方米,涨幅66.7%。

据了解,参会代表倾向于选择“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方案一+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二”。经有关部门测算,两个方案一降一升,对居民家庭户支出的影响相互抵消,甚至支出略有下降。以深圳家庭户平均每月用水约21.2立方米,平均用气约14.2立方米,若按上述两个方案计,调整后每月管道燃气费用将下降约5.65元,每月污水处理费支出增加约4元,每月总费用支出将下降约1.65元。(王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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