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夯实法治诚信基础。
《意见》强调要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信用约束;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那么,关于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具体举措是什么?对于资本市场有何意义?
退市常态化提速
A股退市制度已经正式启动且提速。
2022年3月23日,上交所公告对*ST新亿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这也是2022年A股首家退市公司。*ST新亿因为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规避退市,最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海通证券发布最新报告指出,近年来A股退市逐渐常态化,对财务造假等行为实行“零容忍”。此次*ST新亿退市彰显了我国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也反映了A股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据统计,过去A股退市数量较少且强制退市力度小,导致上市资源被占用。2019年以来A股退市速度明显加快,2019年至2021年退市数量分别为10家、16家、20家,同比增速分别为100%、60%、25%,仅这三年的退市公司数量就占到A股全部退市数量的31%。
报告认为,退市制度匹配全面注册制,将加快A股新陈代谢。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已经顺利实施,A股IPO明显加速,2021年IPO数量达524家,同比增长20%,募集金额达5427亿元,同比增长13%。在此推动下2021年底A股上市公司总数升至4697家,同比增长12%,明显高于2005年至2020年的复合增速7.7%。
同时,截至2022年3月24日,A股尚有181家公司已通过IPO审核但尚未发行,预计募资额超过2000亿元,上市公司扩容压力较大。经过一系列的试点与制度改革,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条件已经逐步具备,“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海通证券认为,退市制度是注册制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有助于保障注册制下市场生态能够实现优胜劣汰的自我净化,实现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动态平衡,缓解上市公司发行给市场带来的资金压力,也有助于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退市制度方面,在专家看来,“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实行一年多以来,常态化退市预期增强,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预期下,风险类公司出清将进一步提速,从而有效增强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稳定运行。2022年首家财务类退市、首家1元退市公司浮出水面,首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也已出现。
市场人士认为,信息披露制度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环节,也是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应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投资者保护配套措施,尽快发布实施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办法等,提升监管威慑力。此外,净化诚信生态,推动资本市场规范运作。
强化资本市场诚信建设
对于资本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比如,《意见》明确,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意见》指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有两个亮点:
一个是建立诚信档案。当前要在资本市场建设信用体系,共建信用社会,而诚信档案是个不错的方式,将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既可以通过案例警示其他人,也可以让机构保持审慎,不敢越雷池一步,起到很好的威慑效果。
第二点则是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当前资本市场中的标的很多,退市制度不严格会导致劣质企业在A股持续圈钱和占用流动性,使得市场优胜劣汰效果下滑,通过退市制度,能够更好的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让流动性流向更加诚信、业绩更好的上市公司,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
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此外,《意见》还提出,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化的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
《意见》强调,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证监会日前通报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时表示,证监会2021年全年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义操纵市场、恶性内幕交易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典型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同比增长53%。会同公安部、最高检联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证券执法司法合力进一步加强。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以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