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提交承诺书即可准营!自4月1日起,洛阳在全省率先推行办理药械经营许可承诺制。

昨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后,药品零售企业、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仅限经营隐形眼镜及零售药店器械专区)企业在办理许可证延续业务时,只要合法合规经营且经营条件在许可有效期内未发生变化,作出承诺即可换发新证。

此前,企业办理上述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发延续业务时,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10余项材料。申请材料在线审核通过后,由市场监管部门选派核查员进行现场核查,待核查通过后换发新证。实行承诺制后,药品零售企业、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仅限经营隐形眼镜及零售药店器械专区)企业许可证到期需要换发新证,只要合法合规经营且经营条件在许可有效期内未发生变化,在作出承诺后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延续申请表、承诺书、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现场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就能办理期满许可证换发事项,无须再按照原流程进行办理,实现“承诺即可准营”。

据了解,“承诺即可准营”是我市为方便市场主体准营,推行精简行政审批的又一改革举措。企业的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2项减少为2项,申请填报过程均可通过网络办理,整个流程“只需跑一趟”,办理时限从原来的6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探索破解市场主体准入容易准营难的问题,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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