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鞋业协会3月30日透露,“莆田鞋”集体商标(图形)近日获准注册,成为福建省首个鞋业集体商标。该商标的成功注册,将有力推进莆田鞋业从“莆田制造”向“莆田创造”转型升级。

商标注册证信息显示,“莆田鞋”集体商标(图形)为第56611667号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运动鞋、儿童运动鞋、休闲鞋、轻便胶鞋、拖鞋、足部防护安全鞋、旅游鞋、儿童旅游鞋、皮鞋等商品上,其图形呈鞋带状,由“莆田”拼音首字母“P”和“T”创意设计而成。

据悉,申请使用“莆田鞋”集体商标(图形)的企业,必须是在莆田市合法经营且拥有自主品牌的规模以上成品鞋生产企业,同时企业近两年生产的成品鞋须符合莆田鞋团体标准和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莆田市鞋业协会会长陈文彪介绍,莆田鞋业将采用“1+N”创牌策略,其中“1”是指政府和协会统一引领统筹,“N”是指各大企业众创联销,在打造莆田鞋区域品牌的同时,帮助有实力的企业孵化自主品牌。

近年来,莆田市全力推进鞋业创品牌、提品质、增品种,支持鞋企在细分领域开发新品牌;鼓励联盟创牌,打造区域品牌和公用品牌;引进投资公司,成立服务平台,推广莆田鞋品牌。数据显示,莆田市鞋产业现有4200多家生产企业,从业人员50多万人。2021年,全市鞋产量为13.9亿双,实现产值13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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