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

积极完善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管主办责任和主体责任。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召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座谈会。约谈重点机构,研究片酬限额举措,重拳整治娱乐圈乱象。

二是强化电视剧网络剧题材内容审核把关,升级电视剧综合管理系统,制定《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修订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细化管理措施,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综艺节目管理,坚决整治炒星追星乱象。开展全国性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整治。

二、持续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制作传送机构管理,纠正播出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存在违规问题的省级网络公司和付费频道,关停未经批准开办的移动数字电视频道,清理违规购物类节目。

二是加强广告播出管理,叫停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以及“美容贷”等类似广告。加强违规设台用频行为治理,全面规范京津冀地区的广播呼号和广播传播秩序。集中开展京津冀地区“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播出整治。

三是加强网络视听平台管理,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发放许可证超过2000张,处置非法互联网电视视听类软件,开展短视频专项治理行动。

四是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发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

五是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网络视听节目重大案件督办工作,对网络视听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三、2022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安排

重点推进《广播电视法》的制定工作,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方面的各项法规和重要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将广电总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坚持网上网下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法律法规落地实施。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法治化。

附全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二、着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统筹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就推动广播电视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取消1项审批,优化8项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在自贸区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二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三是探索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网上申报系统,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放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等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

(三)

积极完善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管主办责任和主体责任。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召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座谈会。约谈重点机构,研究片酬限额举措,重拳整治娱乐圈乱象。二是强化电视剧网络剧题材内容审核把关,升级电视剧综合管理系统,制定《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修订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细化管理措施,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综艺节目管理,坚决整治炒星追星乱象。开展全国性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整治。

持续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四)

一是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制作传送机构管理,纠正播出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存在违规问题的省级网络公司和付费频道,关停未经批准开办的移动数字电视频道,清理违规购物类节目。二是加强广告播出管理,叫停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以及“美容贷”等类似广告。加强违规设台用频行为治理,全面规范京津冀地区的广播呼号和广播传播秩序。集中开展京津冀地区“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播出整治。三是加强网络视听平台管理,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发放许可证超过2000张,处置非法互联网电视视听类软件,开展短视频专项治理行动。四是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发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五是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网络视听节目重大案件督办工作,对网络视听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五)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建设

一是“十三五”时期重点惠民工程建设任务顺利收官,高标准启动智慧广电固边、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十四五”时期重点惠民工程建设。二是加强应急广播政策设计,将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纳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助力乡村治理。三是联合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截至2021年底,已建成国家应急广播自动适配系统和10个省级平台,75个市级平台,1107个县级平台,部署终端约214万个,覆盖行政村约24万余个。四是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积极拓展直播卫星有效覆盖,大力推进直播卫星高清同播,30套节目实现直播卫星高清同播,全国直播卫星用户数超过1.48亿。

(六)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2021年共受理76件复议案件,目前已全部办结。依法妥善处理3起行政诉讼案件。扎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访流程,实行总局信访办件收信登记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对转办单位、部门进行提醒催办。

(七)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全年在广电总局官网发布新制修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工作和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300余条。制定《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接续办理2020年未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新收到申请183件,全年共办结175件,结转下年办理12件。三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信息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八)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2022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安排

2021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和进展,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广播电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层级不高,《广播电视法》立法工作仍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行业治理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将广电总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坚持网上网下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法律法规落地实施。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法治化。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进“八五”普法,继续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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