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从如皋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如皋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1元,提高后,达到每人每月205元,并确保4月30日前落实到位。本次待遇调整提高是如皋市自2010年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12次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惠及全市33万名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

据了解,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不含补缴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每人加发2%的基础养老金。该市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周岁-74周岁、75周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65周岁以下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从参保居民年满65周岁、75周岁次年1月起执行。

如皋市将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钱建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