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11日消息,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2025年年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意见》要求,到2023年年底,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年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据介绍,《意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对排污许可的执法监管指明方向并提出要求,从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支撑保障等五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要求,推动形成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负责人表示,《意见》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有关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基本实现“全覆盖”后,进一步巩固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意见》落实,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推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的全面建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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