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黄某、刘某因欠申请执行人邮储银行抵押贷款5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邮储银行申请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在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待房屋拍卖成交后,将自行清腾交付法院。但房产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其搬离,被执行人均无故拖延。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遂作出预处罚通知书,对被执行人黄某、刘某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拘留15日,并限二被执行人自收到该预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其占有的涉案房屋腾空完毕交付法院,若逾期未腾空交付,该院将正式作出处罚决定。

在该通知书送达后,被执行人迫于预处罚通知书的压力逐渐转变态度,主动搬家。不料在期限届满前,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实施封闭,腾房无法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在积极做好买受人释明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督促,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被执行人第一时间将房屋清腾并交付买受人。因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清退房屋,赣榆法院不再对其进行处罚。

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执行过程中,运用雷霆手段查封、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彰显了执行的力度,同时灵活采取执行措施,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才能真正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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