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满前后,在昌乐县红河镇的田间地头,农民群众忙着耕地施肥。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则插空向村民宣讲耕地保护政策。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未经批准改变耕地地类的,特别是占用耕地植树造林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刘秋玲看农户聚了过来,立马宣讲起来。

“拿到证后,我才知道这个地方只能种庄稼,尤其是不能种树,我既然在上面摁了手印,就得看管好这块地。”红河镇蔡家河村村民宋洪刚拿着《补充耕地管护证》说。

据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科科长孟旭东介绍,《补充耕地管护证》就是建立“占补平衡”耕地地块“户籍”,将新增耕地地块的基本信息写在管护证上,管护地块的位置落在影像图上,让老百姓更直观地明白自己管护的地块在哪里,面积有多大,应该怎么管,一目了然。目前,昌乐县已完成《补充耕地管护证》1608个,涉及1206个地块6060.8亩。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三令五申出台耕地用途管制措施,加强耕地后期管护,守牢耕地红线。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但是,目前耕地后期管护的普遍做法是县镇村层层签订管护合同,没有具体到管护的位置、面积等,责任和义务形同虚设,加之老百姓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对政策文件了解不全面,导致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不高。

为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昌乐县年初探索推行“四位一体”耕地后期管护模式,编制《补充耕地管护证》,建立补充耕地地块“户籍”,让农民不仅有承包权,还有耕地的管护权。

“‘四位一体’耕地后期管护模式,就是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镇街区和权属村在管护证上加盖公章,地块承包人签名按手印,压实各级后期管护职责,实现县、镇、村、农户‘四位一体’管护。同时,结合耕地保护督察、耕地卫片等,进行重点巡查。”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栋说。

昌乐县“四位一体”耕地后期管护模式,其实就是建立补充耕地管护全程监管机制。“我们建立常态化巡查,加强落实补充耕地管护责任,村里每周一巡查,社区每月一抽查,镇党委每季度一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耕地管护快速反应机制。”红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琦说,发放耕地管护证简单易懂,便于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老百姓耕地保护意识,能够保证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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