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25日,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预计6月10日前,云南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将再次下调,单人单检不高于16元。

《通知》提出,各省份要在6月10日前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实行检测价格和试剂价格分开计价收费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设置封顶标准。

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要充分考虑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下调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抗原检测服务的计费标准,“服务项目价格+抗原检测试剂”封顶标准降至不高于每人份6元。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手段。在6月10日之前,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通过跨省联盟集中采购、竞价挂网、区域价格联动等措施,持续将检测产品价格引导至更低区间;广大公立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要不断优化采、运、检各环节工作,协同促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合理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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