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提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

记者注意到,本次文件出台的背景是: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的要求以及“各主管部门在完成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后,理顺资金政策和资金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等改革指导意见,市住房建设局取消了“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保留原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社会的扶持部分,并规定了专项资金申请与发放等程序性事项。进一步结合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该局专门制定政策文件,明确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等内容。

据了解,《若干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提升建筑品质,对BIM信息技术、装配式建筑予以支持。构建智慧城市的数字底座,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先进典型。引导企业积极突破重大技术,推进核心技术、标准以及关键产品研制,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典型场景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行业深度融合。

《若干措施》规定,对于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BIM相关标准和要求,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15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3%。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

《若干措施》规定,对于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要求,且经国家、省或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具有示范意义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100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8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3%。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

《若干措施》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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