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乱停,堵住了消防通道,没想到恰好附近商铺起火了,小车挡住了消防车,多人挪车也没能挪动,不得不从其他地方接水灭火。怀化沅陵一商铺老板把这台小车车主起诉到了法院索赔,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该案,车主需要赔偿一万多元。

小车挡住消防车被起诉到法院

2020年10月,蔡某租赁的沅陵县某步行街门面内的厨房部位因电气线路故障着火,蔡某马上拨打了消防救援大队的电话。而当消防车来到步行街下面的入口处时,徐某的小车正停靠在步行街的入口处,挡住了消防车前行的道路。消防救援人员与周围群众尝试了挪车,但没能挪开,消防救援人员只好从停靠在步行街下面的消防车内连接水管用于救火。

本次火灾导致蔡某店内商品,及二三四楼的外墙面和空调受损,火灾后店面恢复及赔偿楼上的损失等共花费74017.19元。

蔡某认为是徐某停放的小车挡住了消防通道,导致消防救援人员错过最佳救援时间,也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经济损失,于是将徐某起诉至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蔡某作为步行街门面的使用人,应当对该房屋进行管理。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门面厨房电路起火,因此门面使用人蔡某应自行承担此次火灾损失的主要责任,法院酌情认定由其自行承担火灾损失的85%的赔偿责任。

而被告徐某的小车在此次火灾发生时,阻挡了消防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通道,对消防救援人员及时扑灭火势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从报警至消防救援人员到达救火地点时,原告门面的火势已蔓延至屋外,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因消防车未能到达火灾现场导致延误救火,从而扩大了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徐某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15%的赔偿责任,共计10778.57元。

法官提醒,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是发生火灾时实施救援和疏散的生命通道。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居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消防通道被占被堵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会给小区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行为人不仅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引发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罗晓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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