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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发展改革部门于近日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六个部分,共19条。
总体要求是围绕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的战略定位,确立“跨域一体、绿色共生,机制统一、夯实基础,聚焦重点、创造价值,凝聚合力、滚动推进”的主要原则,努力推动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项目引领和制度创新双示范,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及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双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初步建立示范区一体化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基本完成重要领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本建立覆盖示范区全域和重点片区的区域特色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率先打造跨域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样板间;2025年基本构建形成跨域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体系,并且以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为载体,形成若干显示度高、示范性强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高地,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杆项目。
《实施方案》的重点是通过加快探索建立五大机制,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链条的工作体系,更好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聚焦建立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区要从建立生态产品价值统一核算制度、建设生态产品价值统一核算信息平台、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三大基础方面,推动跨域一体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建立。
《实施方案》还明确,立足示范区发展定位和“跨省域、最江南、超级都市圈”的区位特征,充分挖潜两区一县优势生态资源,在实现生态产品增值保值的前提下,聚焦物质产品、文化服务和调节服务三大分类示范,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片区示范引领,提出具体任务和行动,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同时,以推动农村资源权益、生态修复产品等生态资源权益市场化交易为重点,提出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具体路径举措。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