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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第三届中国老龄社会峰会在京召开。会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发言称,在考虑老龄化问题时不能仅从劳动者视角思考。“人既是劳动者,更是生活者”,老年人也需要有尊严的高质量生活。她表示,老龄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不仅在于“可持续”,更在于“如何高质量持续”,在于如何让每个人、每个社会在每个社会阶段都能有尊严地持续下去。
10月30日,第三届中国老龄社会峰会在京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日前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736万人,占总人口的18.9%;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056万人,占总人口的14.2%。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至20.8%。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自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后,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
金锦萍提出,在面对老龄社会问题时,养老资金很重要,如何把资金转化为服务则更为重要。“很多情况下资金可能是充沛的,却购买不到合适的服务,或者市场上没有足够的服务提供者。”她认为目前我国老年服务业发展并不充分,老年服务机构数量、质量欠缺。
金锦萍认为,目前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关系之间具有三大特性,一是不平等性,老年人在养老机构面前处于弱势。二是依赖性,尤其是长期失能失智老人对养老机构的依赖性很强。基于上述两点,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关系也具有脆弱性。因此,养老服务机构和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能只依赖于交易关系,更应该转向信任关系。
“怎么理解养老服务机构和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我认为现在已经应该把交易性质的关系回归到信任关系。”金锦萍解释称,“信任关系是建立在授信者与被信任者之间的关系,因为我被信任、被选择,所以我要以受益者的最大利益服务,而并不是基于我们之间的对价是多少。从这个意义来讲会针对个体的特性制定最适合他的方案,并不是基于支付的对价确定我的服务内容。”
此外,金锦萍认为当前养老服务业还存在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人才培养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她希望当一个人步入人生最后阶段、不得不依赖养老服务机构时,能够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有尊严的生活。唯有如此,每个个体在面对不断加深的老龄化程度时才不会感到担忧或恐惧。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