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1月22日消息,经评估,2018年2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18〕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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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1月22日消息,经评估,2018年2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18〕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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