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正式启动。同日,工商银行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青岛5个试点城市发行。据悉,其余3家试点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也将陆续推出。
自7月29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由4家银行自11月20日起在5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后,参与试点的银行便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筹备。
如今,历经近4个月筹备期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如期向公众揭开面纱。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发行情况如何?产品有何特点?应该如何购买?在试点地区和银行的选择上,监管部门有哪些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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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养老属性突出
11月20日,我国首款特定养老储蓄产品落地。“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期限共有4档,分别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每5年为一个计息周期,同一个计息周期内利率水平保持不变。”《金融时报》记者日前向工商银行客服人员咨询得知,目前,整存整取利率较高,广州、成都和西安市可达4.0%,青岛和合肥市为3.5%。此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利率一致,广州、成都、西安市为2.25%,青岛、合肥市为2.05%。
根据《通知》要求,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利率要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以已发行产品的工商银行为例,记者查询该行官网发现,目前,工商银行5年期整存整取挂牌利率为2.65%。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突出特点是体现‘养老’属性,因此产品的期限要长,且收益率要相对较高,才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场对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抱有很大热情。“最近两天前来询问的人很多,我们也在加紧部署。”成都市某试点银行的一名客户经理表示,除了来咨询产品的发行情况外,大家还希望能对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有更多的了解。
“听说最近新出了储蓄产品,带有养老属性,但还想了解更多。”家住青岛的市民王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通过银行宣传了解到特定养老储蓄产品,目前很有兴趣。
那么,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作为储蓄的一种,和一般储蓄产品比有何特别之处?
受访的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特定养老储蓄试点的启动,是监管部门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工作、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的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因此,在产品设计上,特定养老储蓄产品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充分体现养老功能是关键。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的养老属性主要体现在封闭期限相对更长、设置提前支取条款、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直接购买等方面。”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
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的优势有哪些?专家表示,最重要的是能够享受税收递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11月4日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可享受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税,并且,领取时按3%单独征税,使实际税负从7.5%有明显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这一上限严格与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保持一致,因此,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与一般的储蓄产品一样,属于低风险产品,受存款保险制度保障。”曾刚表示。
购买需充分考虑自身情况
“我去工行网点咨询了购买事宜,被告知要再过两年多才能购买。”在采访中,“90后”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经历。
事实上,尽管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作为收益较高的低风险产品受到广泛关注,但其购买仍有一定的“门槛”。
除了需要具备试点城市签发的身份证这种硬性条件外,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对购买者的年龄也有一定的限制。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是满足客户养老需求的定期储蓄存款产品。办理客户年龄需大于35岁,且满足实际年龄+产品期限大于等于55(其中整存零取需年满55周岁才可存入);原则上年满55周岁方可到期支取。”工商银行客服人员向记者表示。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主要是适合年龄在35岁及以上,对养老有计划进行提前规划,偏好稳健收益,流动性偏好不高的部分群体。”周茂华表示。
由于面向的客群包括中老年群体,因此,存取服务是否便利,是很多人都较为关注的问题。
从目前工商银行提供的服务来看,除存入时需要持试点地区签发的身份证,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以外,后续的查询、支取、销户、零存整取续存等,客户均可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智能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进行办理。
“在重要服务环节,工商银行均提供短信提醒,我们会从客户的业务体验出发,努力做好线上、线下全渠道响应。”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投资者,在选择购买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存款产品的普适性较高,适合大多数投资者作为丰富投资类型的选择。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便是满足养老金融投资中多样化投资需求的产品类型。“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投资的人,同样需要考虑对资产进行多元化配置。”曾刚表示,“要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养老需求特征,合理配置养老资产组合。”
周茂华提示,投资者在购买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投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需要关注自身是否有养老保障方面的需求、经济状况是否允许,养老储蓄期限较长,尽管投资者可以提前支取,但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投资者也需要考虑流动性需求。”周茂华表示。
试点选择意在“起好步”
“我也想购买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我所在的城市什么时候也能成为试点呢?”记者采访时,家住河北的董先生提出的问题,也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根据《通知》要求,首批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的城市选在了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地。业内专家表示,试点城市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对我国东中西部各个区域的广泛覆盖。“试点城市涵盖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地区,有助于通过试点了解和掌握不同区域储户对养老储蓄的需求。”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事实上,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试点,更好地了解市场普遍关注与需求,也能够为后续养老储蓄产品全面铺开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特定养老储蓄产品的推进,需要搭配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设。此前,银保监会在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了首批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入选。
“从首批获准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23家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来看,主要是国内头部银行和理财公司,这些机构在资本实力、跨区域服务、产品创新设计、经营与风控能力、品牌等方面均靠前,可见政策用意明确,就是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高标准落地、起好步,促进个人养老金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周茂华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特定养老储蓄产品试点银行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大型银行,同样是考虑了银行的服务能力及背后的实力支撑。
“并且,因为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处于推广初期,公众普遍对其了解不够深入,这个时候选择由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最高的大行出面作为试点开展相关业务,能够为产品注入更多信心。”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现阶段,试点是累积经验、快速普及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的重要方式。业内专家表示,随着经验的累积和公众认知度的提升,预计会有更多地区和银行逐步参与进来,持续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