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当前,数字经济经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同程度的锻造和重塑,正在形成自己的独有模式、特定方向和价值。
数字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学的变革,其表现形式体现为数字成为基本要素和资源,相关数字经济的分析和探讨常常基于传统经济学的资源优化和要素分析,但这很难真正把握数字经济的核心。本文将提供一种新的视角,一方面说明数字经济已经超过了传统经济学研究的范围,另外一方面则阐述数字经济的核心模式其实是知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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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模式是无限资源模式
经济学是研究有限资源优化配置的学科,标准的定义是“经济学研究的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他们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进行分配。” 它的核心思想是物质稀缺性和有效利用资源,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不同的范式,构成了不同流派,如古典经济学、演化经济学等;经济学也在发展中不断调整假设(如理性人假设)并与其他学科交融形成了许多崭新的经济学分支,例如行为经济学、物理经济学、神经经济学等。
总体而言,这些流派和发展并没有改变经济学最核心的思想,即“资源稀缺性”。它本质上决定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资源假设情况,研究范式、模型和方法最终为这个最大的假设服务。这种假设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是合理的,有限资源的限制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人类社会演化的源动力,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人类自身的进化。
但资源假设有它的局限,即当资源结构发生变化,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组成发生变化,其假设可能不存在,这种情形在信息技术、互联网驱动下的社会经济形态中逐渐出现,并在许多地方呈现出它独有的特点,这些特点可以总结为这样三条:
第一, 数字成为经济中的重要资源;
第二, 数据成为经济中的核心资源;
第三, 数据成为经济中的资源表达;
在当前的经济学框架下,研究“数据成为资源”的经济问题或者社会现象也有许多结果,但其本质上并不是改变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假设“有限资源”,而是将基本假设“有限资源”下形成的经验、范式和方法用于“数据成为资源”新的场景,认同数据这种资源与其他资源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但实际上,数据这种资源与其他资源有“质”的不同,这种不同改变了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数据是一种指数增长的资源(底数大于1),而指数增长的资源近乎是无限的,即给定的任何值都可以在对数时间内超越。
这种指数增长的资源是近乎无限的,传统经济学对于无限资源并没有积累充分的经验,这是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中出现一些偏离的本质原因。这意味着数字经济的模式与传统经济模式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并不只是体现在数据成为基础资源,而更大的不同体现在数据这种资源的特殊性上,即无限,即无限资源的模式。
数字经济的方向是新的知识经济形态
无限资源模式决定了数字经济的方向是新的知识经济。这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决定的,即:互联网经济阶段、数字经济阶段以及知识经济阶段。
互联网经济阶段,数据成为重要资源,此时的基本问题为:数据资源的价值评价,数据资源与其他资源的相互作用,数据资源价值形成方式与其他资源的异同。此时知识作为数据资源价值方式逐渐被引入到研究范式中。 以金融行业为例,此时数据资源与其他资源的作用方式体现为算法关联、组织关联和因果挂链,对应地形成了图分析、复杂网络分析以及可解释性工具。一种最简单的分析思路就是给出不同链接位置的影响力(即权重)的大小,由此价值形成的路径和因素得以确认,并可以被应用,以帮助其他场景下的市场主体获得价值。
数字经济阶段,数据成为核心资源,此时的基本问题为: 数据衍生价值的度量,数据资源的生产(价值)模式,数据资源经济价值的标准化,数据价值影响因素、优化模式以及路径等。此时知识作为一个显性因素进入到研究范式中,相关的基本问题实际上是知识作为显性因素的不同特征的体现。以金融行业为例,此时数据资源成为金融机构的核心生产要素,金融机构的价值,即不同程度减少不确定性的所有业务都依赖于数据资源,甚至数据成为唯一的依赖资源,此时用数据减少不同维度的不确定性从而重塑金融行业价值创造模式就是主要的问题,也是当前阶段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知识经济阶段, 数据成为资源的表示,此时数字时空已经形成,相关的基本问题拓展到不同的时空中,基本问题从而变为: 资源的数据表示方式,如区块链就是一种表示方式;资源的数据表示价值;资源-数据-价值的关系分析;价值生产模式和价值路径趋势等。此时知识是直接的研究的对象,数据作为资源的表示已经成为高阶的知识,所以上述问题实际上是知识的经济价值和方式的探索,只是这种探索是在不同时空以及时空关联中,例如数字时空,社会时空或者数字时空与社会时空的价值关联。未来的经济模式都将收到这些基本问题的影响,并逐渐发展成对应的生产模式。同样以金融行业为例,未来金融行业将同时运作在社会时空和数字时空以及它们的价值关联中,上述问题都会在未来金融行业中有所体现。
可以看到,知识经济是数字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过程,但这个阶段是新的知识经济阶段,与传统上以行业定义的知识经济是不同的,传统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行业作为研究对象,经济增长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使用,它以高技术产业为第一产业支柱,以智力资源为首要依托的经济模式,而新的“知识经济”则反映的是知识在数据成为要素后的核心作用。
金融中数字经济就是金融科技
FSB(金融稳定委员会)定义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但金融科技本质的特征并不能够从这个定义总结出来。因此,《中国金融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指数》将金融科技定义为“金融核心要素的科技化及其表现”,从而体现出金融科技的本质特征是“金融核心要素的科技化”。金融中的核心要素是以数据为基础的信息、信用和风险。 它实际上体现为金融中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
具体来看,互联网经济阶段在金融中的体现为流量或者链接资源的分配,这带来的是大数据及其相关技术,而其本质是金融中的信息(数据)要素的重新定位,其对金融本身的价值——不确定性的“消减”作用更大,效率更高,从而呈现出了许多新的金融业务形式和特征。 当前大多数金融企业处于这个阶段,部分开拓性金融机构已经越过了这个阶段。 金融科技对大多数处于此阶段的企业来说是赋能作用,即对这些企业来说被动的引入技术、复制技术和嵌入技术。
数字经济阶段在金融中的体现为数据价值的重塑,其重点在于重塑过程和模式,这需要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分别在分析智能和组织智能上提供新的模式和方法。金融机构的价值开始体现为主动的利用“不确定性”、交易不确定性以及共享不确定性,这最终形成了知识经济基本问题在金融中的映射:数据资源配置和价值路径。 少量开拓性金融机构进入了这个阶段,此时金融科技所起的作用是增能,即企业自身主动应用金融科技。
知识经济阶段在金融中体现为数据成为资源的表示,金融业中资源的核心是所有权、偏好以及关系映射。当数据能够表示这些资源核心时,意味着金融行业已经全面的知识化,并且成功跨越了社会时空和数字时空,使得金融知识化能够同时在两个时空获取其价值。当前的金融企业发展很难进入这个阶段,它需要外部体制机制以及企业自身禀赋,在此阶段,金融科技带来的是产能,即成为直接的价值创造模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