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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2月27日上午,一张“欠费停电通知函”在网上流传起来。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函上显示的欠费单位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上午8:20分,大皖新闻记者致电0771-95598供电服务热线,对方核实后回应称,确实处于欠费状态,但没有停电记录。当天下午1:30分许,记者再次致电供电客服获悉,上午10时,所欠电费已经缴清。此外,大皖新闻记者查询欠费地址看到,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生活区,并非办公区。

2月27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从网传的“欠费停电通知函”上看到,此函由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发出,落款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被催缴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函上显示,截至2023年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位于新民路34号用电区域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483848.85元(其中电费本金477791.09元,违约金6057.76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供电局将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双方供用电合同约定,在2月27日起停止供电,为减少停电造成的影响,请于27日前结清上述电费。

当天上午8:20分,大皖新闻记者拨打了0771-95598供电服务热线了解情况,客服查询后告诉记者,上述用电户号与地址一致,户主名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确实处于欠费状态,但并未跳闸停电,“未缴清电费为485190.75元,但目前没有停电记录。”

大皖新闻记者通过地图查询获悉,上述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生活区,并非公安厅办公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官网显示,该厅位于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两者之间相距七八公里距离。

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一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南宁市新民路34号确实为该厅生活区,但其并不清楚是否欠电费被停电,“没听说,不太了解。”

当天下午1:30分许,大皖新闻记者再次拨打0771-95598供电服务热线。客服回应称,在27日上午10时,广西省公安厅已经缴清电费,目前没有欠费,也没有停电记录。

大皖新闻首席记者 朱庆玲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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