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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证监局开出两张违法出借账户罚单,出借人90后王某邦被罚款3万元,借用账户的付某新被罚款10万元,账户累计交易股票和国债逆回购高达2.61亿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邦1990年3月出生,付某新1969年10月出生,两人均为安徽省亳州市人。经查明,“王某邦”国元证券账户开立于2011年4月29日,开户预留手机号码为付某新所用手机号码,自账户开立日至2022年10月13日(安徽证监局调查日),王某邦将该账户出借给付某新使用,“王某邦”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于付某新,账户交易决策及下单者均为付某新。
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13日,付某新使用“王某邦”账户累计买入股票95.13万股,买入金额1204.97万元,累计卖出股票130.91万股,卖出金额1587.51万元,买卖股票总成交金额2792.48万元;国债逆回购232.78万手,成交金额2.33亿元,账户总成交金额2.61亿元。
对比,安徽证监局表示,王某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的行为。对王某邦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付某新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违反规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对付某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