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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增资扩股,依法依规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

同时,研究推动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和香港交易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纳入“深港通”标的范围。

实施方案表示,争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支持前海合作区内期货公司在特定品种业务上为境外子公司提供跨境担保、增信支持、内保外贷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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