傈僳族有哪些习俗禁忌?
傈僳族地区新中国成立以前形成许多习俗禁忌。例如,傈僳族妇女在怀孕后不能烧带杈的柴,否则孩子会长兔唇;背柴不能与猪草合背,否则生孩子时会出水;不能吃黄瓜子,否则小孩身上会长花花绿绿的斑点;不能双脚跨过拴马的绳子,否则孩子生不出来,等等。
由于傈僳族不会计算婴儿的出生日期,很多孩子都是在田间、地旁出生的。若在家中生产,则一般由产妇的母亲来接生,母亲年迈或已去世的,由婆婆接生,婆婆不在,就由男方或女方家的姐姐接生。如姐姐也没有,才在亲戚中找合适的老人接生。婴儿的胎盘被认为是最脏的,要立刻埋到1里以外的地方。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这些禁忌已逐渐失去影响。
傈僳族的习惯有哪些特点?
家庭一般包括父母和未成婚的子女两代,儿子自结婚之日起或一年后便另建房屋。按照傈僳族的习惯,幼子与独子不与父母分居,并享有父母的最后财产继承权,因此长子、次子必须与父母分居,才能为幼子的财产继承创造先决条件。老年夫妇无子女,可以收养子,一般是优先招近亲,个别也容许招其他氏族的。养子可以享有财产继承权;如果老死后无子,财产归本家族中最亲的一支所有;女儿无财产继承权,如招赘,赘婿经氏族同意可继承财产。如女儿外嫁仅能分到母亲的1串挂珠和一些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