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质量警示及住宅质量专项提升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广州市房地产项目质量投诉的部分典型案例,并就开展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近年来,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指导下,各地以“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商”等手段遏制住了房价的快速上涨,人民安居乐业的需求得到了更好保障。但面对盈利空间缩小的现实情况,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打起了建筑成本的“歪心思”,“能简则简,能减则减”的不良风气开始蔓延。

但限价不等于降成本,再减也不能减质量。住房问题关乎民生大计,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对于很多购房者而言,置业收获的不仅仅是一套房子,更是一份归属感和安全感。在房价高企的当下,购房者买房置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若是以此换来的却是纸板为门、地漏当装饰、排气扇成摆设、漏水漏成“水帘洞”的“惊”装房,如何是好?

房子从图纸变成现实,质量合不合格与开发商、施工企业、监理等各方都有直接关系。因此,提升住宅工程质量,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将责任落实到位,便能令其认识到偷工减料不过是因小失大。为此,应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工程计价依据来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费用;更要对未落实住宅项目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标准的建设单位进行严厉打击,才能够减少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要重视建设规范。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工程的直接实施者,其工作的完成质量直接关乎住宅工程的质量。为避免滥竽充数,要通过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检查力度,有力打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要优化查验程序。购房者购置住宅,便是房屋的主人,有权对房屋进行“验货”。因此,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应组织购房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确保交付使用的房屋具备居住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相关单位和部门只有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机制,方能够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者 许晓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