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12月21日,住建部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2021年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表示,此次会议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地。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如何保障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将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对此,会议指出,将建立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表示,此次会议首次明确建立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并明确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居者有其屋”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稳定繁荣具有重要基础作用,在我国自有住房为主体已是不可逆的事实。但也需注意的是,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对于流动性强的家庭和个人,都需要稳定的租赁住房满足生活需求。

随着人口加速从农村和非都市圈向都市圈、城市群的转移,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和住房问题愈加突出。倪鹏飞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新市民落脚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产权住房补充,通过“租”“售”两条腿加大对新市民的住房保障。

在加大租赁住房保障的同时,会议还明确,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

会议同时指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上述机制将调控的事前和事后、市场化和行政化的手段等进行了有机结合。在长效机制方面,四大价格监管体系,即一手房价格体系、二手房价格体系、租赁市场价格体系和地价监管体系或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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