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年限的概念一样吗?
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年限概念不一样。土地使用年限指的是国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卖给开发商的使用年限,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房屋的产权是个人财产,没有时间限制,属于私有财产的一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所以土地是国家的,土地有使用年限;土地上盖的房子是私人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处置;但是土地有使用年限,到期以后需要跟国土局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有几种?
(1)如果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比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则其土地使用年限是2000年至20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B在2010年购买了A的房屋,则B所购买的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2070年-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