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在推动重大警务部署落地见效、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地聚焦民警辅警自身防护安全、社会面整体防控、交通管控措施落实及复工复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重点,加强精准督察,及时发现查纠了一大批问题隐患。

构建工作闭环,破解“监督难”

2020年6月,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三个派驻督察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督导,共督办未结线索56条,有力推动了“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等工作。三个派驻督察队联合禁毒支队,开展专项督导传导压力,三周之内,新余市在全省“赣鄱百日缉毒”专项行动排名显著提升。

据介绍,新余市通过深化督察改革,构建监督工作闭环,打通从指挥中枢到末端执行各环节上的堵点,督察工作效能得到充分释放。

警务督察制度改革前,新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共有民警5人、辅警1人,负责对5个县(分)局、30多个内设机构开展监督。由于督察警力少、级别低,监督覆盖面不够广,在发现、查处问题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顾忌。

改革后,新余市公安局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市警务督察工作,由“一把手”担任主任,下设派驻督察队和督委会办公室,有效解决了以往督察部门权威不高、势单力薄的问题。

督察专员的选聘,直接关系到督察改革成效的好坏。新余市公安局选聘3名督察专员,兼任派驻督察队队长。派驻督察队直接对督察委员会负责,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开展督导。改革后,不仅督察警力在数量上增幅达216.7%,而且提升了“重”量,督导更有力度,更加激发了督察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新余市公安局还将督察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提升监督刚性。例如,在单位绩效考核中,被督察委员会下发《整改通知书》《追责问责建议书》《约谈通知书》的,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都要扣分。

“通过深化督察改革,部署有督导、通报有整改、考评有排名、落后有问责的工作闭环正在逐渐形成,从‘指挥中枢’到‘末端执行’各环节上的堵点得到有效打通,政令警令更加畅通。”新余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鹏辉说。

网上网下联动,破解“延伸难”

随着信息化警务的不断发展,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网上督察建设,网上督察平台不断完善,机制逐步健全,网上督察在保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展现出强大战斗力。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网上督察中心利用全省网上督察系统和电话询问、点名的方式,组织各级网上督察部门开展非接触、不间断的网上巡查,重点对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基层一线单位领导带班值守、民警值班备勤、执法服务特别是民警自身防护、装备保障、环境卫生等内部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网上监督,既提高了督察工作效能,也有效降低了传染风险。

例如,衡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实现了对全市各交通卡口执勤站点的网上监督覆盖,并坚持对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所有涉疫案件进行网上监督和跟踪督察。

河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还组成现场督察组,重点检查各级公安机关及一线单位的警力部署、勤务安排、工作运转、防护装备保障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交通运输保畅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多维巡察网络,破解“问效难”

济南市公安局在督察制度改革中,注重将巡察工作与推动公安工作主业发展结合。2019年,济南公安出台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8条、户政便利服务30条、优化交通管理4批44条,营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13条等改革新政。2020年初,建立完善10项疫情防控战时工作机制,出台《处置办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案事件的工作指导意见》等5个执法办案文件和16项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督察工作成效在抗击疫情中得到检验。

创新建立多维巡察网络——

济南市公安局把问题查摆作为巡察第一要务,查摆责任传导、部署落实、工作成效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作用发挥等方面是否存在偏差;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权力岗位,在一线科、所、队设立专兼职纪检员,全面梳理、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加强日常监督。

“清单式”反馈,到点清零——

横向上,济南市公安局联合巡察、审计、督察、法制等部门,成立“机动巡察小分队”,针对基层问题逐一制定问题清单;纵向上,涵盖市局、分局、处室、派出所四层级,建立了14支基层巡察督导队伍,点穴巡察。巡察结束后,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被巡察单位进行“清单式”反馈,要求到点销号清零、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彻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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