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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9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开发利用科研助理岗位,加大科研助理岗位保障力度。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

通知指出,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信息填报工作,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科技园区等单位就业的,应在填报去向时选择科研助理选项。各高校及其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应对参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说明岗位性质,以方便学生准确填报就业去向。坚决杜绝科研助理签约造假。(记者王鹏、杨湛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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