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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2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稳增长20条”,提出“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补贴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安排”。政策自发布后,省内各汽车行业组织、经销商及广大消费者十分关注,纷纷咨询相关流程和细节等问题。今天,湖南省商务厅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报废个人名下家用机动车。消费者2023年6月30日前在省内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企业报废个人名下家用汽车,并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时间为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需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开具证明,不具有资质的企业无法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在湖南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者在2023年6月30日前在湖南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开具新车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开具发票的汽车经销商登记注册地必须在湖南。
提交资料申领补贴。湖南省商务厅将通过公开评选方式选定一家线上平台作为补贴申领服务平台,消费者登录线上平台申报端口提交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新能源乘用车购车发票等资料,经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将5000元补贴发放到线上平台绑定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对于广大消费者关注的“转出个人名下家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是否可申领补贴”的问题,根据目前政策规定没有纳入补贴申领范围,后续湖南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争取扩大受惠面。
具体实施细则和申领指南2月底前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内主要媒体发布,消费者3月上旬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资料申领补贴。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