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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江海事局关于开展七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庆海事局扎实履职,结合相关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5月5日,安庆华阳海事处执法人员对照七项突出违法行为对辖区码头到港船舶进行认真检查。执法人员按照长江局“登轮一次查”的检查要求,详细检查了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合理配载、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记录等情况。根据2023年防污染“回头看”的检查要求,执法人员来到机舱,核查船舶铅封情况,查看船舶是否有破坏铅封、私接暗管偷排直排违法行为。并提醒船方按要求如实定期交付船舶污染物,严禁破坏铅封,偷排直排。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执法人员来到辖区渡船和危险品码头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监管要求,对渡口和危险品码头经营人强调了主体责任,提醒他们加强自身安全管理,确保营运生产安全。

5月6日,太子矶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码头对到港船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况、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使用情况、船舶配员情况、船舶污染物处置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存在轻微海事违法行为,适用“不予处罚”或“首违可不罚”情形的,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船方立即整改。对存在较严重违规的,按规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提醒船方:一要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富余水深要求;二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航路和航行规则航行;三要严格遵守船舶污染物交付的操作规程。

5月7日下午,双河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皖河新港一期码头施工作业区,对在施工区的船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况、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使用情况、船舶配员情况、船舶污染物交付、铅封、盲断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船舶按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告、按规定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按规定配备足数合格的船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航路和航行规则航行、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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