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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已完成划定并发布。”在生态环境部前不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保护红线覆盖了绝大多数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绝大多数未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涵盖了95%的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全国各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让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严格有效保护,也让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红线划好,更要守好。

守住生态保护红线,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重要支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应对的问题也种类繁多,必须有最严格、最完备的制度体系来支撑。事实上,如今我国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遇到新情况、新变化,要做到与时俱进,加快制度创新。与此同时,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必须牢固树立起来,不得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对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更需不断强化监管能力、实施生态环境监督。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建成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或具备监管能力,这就更需要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督管理。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让监管可操作可落地。推动信息化、智慧化、自动化监管,有效提升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业务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守护好生态保护红线。

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同时,也要兼顾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兼顾群众利益。应杜绝不顾农业生产实际,拔苗砍树等“一刀切”行为,既要促进生态环境修复,也要让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有助于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仅要守住这条生命线,守护自然生态安全,更要形成全社会的责任与共识,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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