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不能盲目拆除历史建筑、传统民居,还要做到不砍老树,这样才能让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更好“呵护”。近日,安徽省住建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今后在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过程中,全面排查整治野蛮施工、乱砍滥伐行为,避免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
立即排查杜绝野蛮施工和乱砍滥伐
近期,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有关法规和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风貌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国家住建部的部署,安徽省住建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引以为戒,立即组织对本地区在建的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省住建厅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贯彻落实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尤其是要防范野蛮施工、乱砍滥伐,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发生。”相关人士表示。
迁移树木严禁过度修剪和截干
按照要求,凡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用地、树木、古树名木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对涉及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项目,要从统筹做好保护与更新的角度出发,充分论证可行性,做到古树名木原则上就地保护不迁移、其他树木少迁移、迁移树木严禁过度修剪和截干。
对确实需要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提前公示建设(改造)方案,征求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树木得到有效保护,推动城市风貌管理取得实效。
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
今后,全省还将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防止破坏城市风貌。
在开展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时,更加注重正确处理好新与旧、改与留的关系。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不盲目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