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兰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启动运行。通过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凡进必检”,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11月,兰州官方通报当地一家冷冻厂14份采样检查过程中,发现1份冷链虾的内包装样品核酸检测为阳性。兰州市出台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风险防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据介绍,自12月起,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当如实填报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供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方可入仓。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抽样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合格,录入“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取得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后,方可“出仓”。
兰州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凡未取得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兰州市储存、销售、加工。
此外,根据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抽样核酸检测合格的,总仓将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车入仓、整车出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目前,该市第一批26.3吨进口冷链食品在票证报备齐全且严格管控下,装卸到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并完成了消毒消杀和核酸检测。(完)